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供水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供水工程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712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前坪村供水工程
二标段:潘河村供水工程
三标段:卢氏沟村供水工程
四标段:两岔村供水工程
五标段:清河村供水工程
4、项目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本工程为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前坪村供水工程。其中包括新建大口井4眼;15m3蓄水池6座;管理房4间;标志牌2处,入户工程及闸阀井248座。项目区共铺设管线14293m:其中管道De50×4.6(PE100)312m;管道De40×3.7(PE100)712m;管道De32×3.0(PE100)8309m;管道De25×2.3(PE100)4960m。
二标段:本工程为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潘河村供水工程。其中包括新建大口井1眼;100m3蓄水池1座;管理房1间;标志牌1处,入户工程及闸阀井1100座。项目区共铺设管线35111m:其中管道De90×5.4(PE100)950m;管道De75×5.6(PE100)220m;管道De50×4.6(PE100)7201m;管道De32×3.0(PE100)4740m,管道De25×2.3(PE100)22000m。
三标段:本工程为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卢氏沟村供水工程。其中包括新建大口井1眼;15m3蓄水池3座;泉室2座;入户工程及闸阀井117座。项目区共铺设管线14300m:其中管道De50×4.6(PE100)4685m;管道De40×3.7(PE100)1259m;管道De32×3.0(PE100)5653m,管道De25×2.3(PE100)2703m。
四标段:本工程为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两岔村供水工程。其中包括新建15m3蓄水池6座;泉室2座;管理房1间;标志牌1处,入户工程及闸阀井142座。项目区共铺设管线17472m:其中管道De50×4.6(PE100)5905m;管道De40×3.7(PE100)763m;管道De32×3.0(PE100)7964m,管道De25×2.3(PE100)2840m。
五标段:本工程为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清河村供水工程。其中包括新建15m3蓄水池3座;泉室2座;管理房1间;标志牌1处,入户工程及闸阀井151座。项目区共铺设管线17937m:其中管道管道De40×3.7(PE100)953m;管道De32×3.0(PE100)11926m,管道De25×2.3(PE100)5058m。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627485.04元
二标段:¥993790.32元
三标段:¥475390.89元
四标段:¥587213.96元
五标段:¥466275.92元
8、计划工期:45日历天/标段;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开展此项业务的,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同一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取中标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29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其他内容;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五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一份。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保证金网上缴纳成功回执单(有二维码),否则文件不予接收。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
联系人:王文波
电话:178398190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6号楼808
联系人:卫玺源
电话:18739886204
电子邮箱:2549140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