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20180858-GC01-G
(2)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站补建工程
(3)采购内容: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理站补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的规定,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和第二章采购需求。
2. 邀请供应商方式:发布公告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邀请供应商方式:发布公告
5.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应于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9 月 06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6. 确认参加磋商的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确认参加磋商。
7. 磋商保证金要求:预算金额的1%(保留到元)。
8.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已报名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于 2018年09月 12日13: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吉林省九台市
联 系 人: 葛主任
电 话: 185043038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志娟、李鹤
电 话: 0431-8583242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