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已由 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普安县水务局 以 关于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普发改发【2018】13号)(批准文号),招标人为 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普安县境内。
建设规模:PE塑料管材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本标段投资:485万元。
供货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经销企业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PE管材销售,投标人具有较强供货能力,公司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
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3.4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9 月 07 日至 2018 年 09 月 29 日 11:00 时(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 技术支持QQ:244223732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下午5:0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 年 09 月 07 日至 2018 年 09 月 29 日 11:00 时(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9 月 30 日 13 时 40 分,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屏幕)。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普安县盘水镇营盘路27号 地 址: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人:李奇凤 联系人:刘明艳
联系电话:13985974288 联系电话:0859-312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