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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澧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审〔2018〕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澧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2 招标编号:HNLH2018-GC(CD)-099

  2.3 建设地点:澧县复兴镇曾家村、双堰村;城头山镇牌楼村、詹家岗村;王家厂镇双庆村、长乐村;码头铺镇杨家湾村、桐子岗村;澧南镇仙锋村、天子山村;大堰垱镇九旺村、干河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三池或四池净化系统1200套、集中式污水收集系统2套、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套。招标控制上限值为6934322.00元。(具体以财评建设内容及规模和控制金额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上述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需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03月-2018年0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09日09:3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9月17日到2018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可提供复印件,须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近六个月(2018年03月-2018年0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资料。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检验,并留存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6-3120023。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澧县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137866805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736-770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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