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函[2018]6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垫江县桂溪镇石岭社区、学府大道北侧。
垫江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生物滤池。
2.2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垫江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暂定1080日历天。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36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2013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全过程监理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9 月 21 日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答疑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8年 10月 12日9时30分至2018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
联 系 人: |
戚先生 |
联 系 人: |
霍先生 冯女士 李先生 |
电 话: |
023-67772183 |
电 话: |
023-67734170 67120657 67606963 |
传 真: |
023-67772183 |
传 真: |
023-67601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