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8】2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
2.2工程地点:郝家桥镇泾灵村、白土岗乡泾兴村;
2.3建设规模:系统首部工程,管道配套建筑物8座,其中闸阀井8座及其管线及配套设施。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系统首部工程,管道配套建筑物8座,其中闸阀井8座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工程;
2.6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参与投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发布的“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的10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下午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nxggzyjy.org/),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 《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招标代理自上午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人:陆雯婕 联系电话:1529690712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 宁
联系电话:0951-4665688 1389540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