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受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鹅湖镇(2019-2021)年度污水管网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鹅湖镇(2019-2021)年度污水管网养护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XSZFCG(G)20180136
原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18年9月17日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1页:
“(5)设备配置情况(24.5分)投标人具有本公司名下的投入该养护项目设备情况(提供相关图片、发票、车辆保单及资产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承诺下列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
① 配备清通车(拼装车辆不得分),有一辆得3.5分,最高得7分,没有不得分(7分)
② 配备有吸污车或原装应急排水车辆的,有一辆得3.5分,最高得3.5分(3.5分)
③ 配备有CCTV检测设备有一套得3.5分,最高得3.5分;QV检测设备有一套得3.5分,最高得3.5分 (7分)
④ 具有应急抢修车辆的,有一辆得3.5分,最高得3.5分,没有不得分;具有功率不小于30KW柴油发电机的,有一台得3.5分,最高得7分(7分);”
现更正为:
“(5)设备配置情况(28分)投标人具有本公司名下的投入该养护项目设备情况(提供相关图片、发票、车辆保单及资产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承诺下列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
① 配有具备冲洗管道的车辆,例如清洗车、清通车(拼装车辆不得分),有一辆得3.5分,最高得7分,没有不得分(7分)
② 配有具备吸污车或原装应急排水功能车辆的,有一辆得3.5分,最高得7分(7分)
③ 配备有CCTV检测设备有一套得3.5分,最高得3.5分;QV检测设备有一套得3.5分,最高得3.5分 (7分)
④ 具有应急抢修车辆的,有一辆得3.5分,最高得3.5分,没有不得分;具有功率不小于30KW柴油发电机的,有一台得3.5分,最高得7分(7分);”
2、原招标文件第11页:
“(6)垃圾处理、保洁等方法(1.5分)”
现更正为:
“(6)垃圾处理、保洁等方法(2分)”
3、原招标文件第11页:
“(8)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①提供市政管网养护近三年单项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有一份的得2分,最多得6分(业绩有效期2015年7月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近三年在无锡市范围内承包过市政管网养护业绩的得2分,不累计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业绩有效期2015年7月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现更正为:
“(8)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①提供市政管网养护近三年单项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有一份的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有效期2015年7月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近三年在无锡市范围内承包过市政管网养护业绩的得2分,不累计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业绩有效期2015年7月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11页:
“2、投标人基本情况评价(11分)
(1)在当地(无锡市锡山区)有合适的现场办公地点、值班场所(投标人必须提供办公场所和场地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明原件,或提供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原件)(5分)”
现更正为:
“2、投标人基本情况评价(11分)
(1)在当地(无锡市)有合适的现场办公地点、值班场所(投标人必须提供办公场所和场地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明原件,或提供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原件)(5分)”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18.9.26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华建琦 蒋洁
电 话:0510-88226816
传 真:0510-88218810
邮 编:214101
2. 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鹅湖路6号
联系人:夏杰
电话:0510-8874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