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河南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获得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禹政文[2018]62)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禹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2采购编号:YZCG-DL-201802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2.5项目概况

  根据《河南禹州绿色铸造示范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5)和《禹州市陶瓷专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5)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未来将有多家企业陆续进驻工业园区,预计2025年产生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约1.5万吨,环保要求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不能直接排放。因此,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特发起本项目,将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引入新建的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达标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静态投资估算为6464.44万元(不含土地费用,项目投资金额初期以可研报告和项目方提供数据为参考,后期以通过评审的竣工结算报告为准)。规划占地约55.07亩(最终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池2座、污泥泵站、二沉池2座、中间提升泵房、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贮泥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加药间及碳源投加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中心配电室及鼓风机房、综合办公楼、维修间及仓库、车棚以及厂区工艺、厂区相关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等。

  3.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8年。

  3.2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6464.44万元(不含土地费用,项目投资金额初期以可研报告和项目方提供数据为参考,后期以通过评审的竣工结算报告为准),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818.85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7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80.91万元,工程预备587.68 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融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80%。

  3.3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禹州市火龙镇火山赵村(陶瓷园内)十四号路以东,冠盛陶瓷厂区以北,白沙干渠以西,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东北角。

  3.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占地55.07亩(最终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池2座、污泥泵站、二沉池2座、中间提升泵房、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贮泥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加药间及碳源投加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中心配电室及鼓风机房、综合办公楼、维修间及仓库、车棚以及厂区工艺、厂区相关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等。

  3.5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本项目特点、建设规模、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以及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拟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股权结构

  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若为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

  3.7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项目公司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为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提供园区污水处理等服务。项目实施机构根据达标污水处理量及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以使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 主体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参加投标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污水处理厂运营经验并承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单位须是财务投资单位或从事市政行业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

  4.3.2 资质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以上的设计资质。

  4.3.3 业绩要求:2013年9月1日以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正在运行维护(正式投产运行的,不含试运行和已经期满移交的)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合计不小于10万吨/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备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含)的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包括独立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或联合体相应成员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以联合体协议职责进行认定)

  4.3.4项目负责人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实施同类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年4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

  4.3.5财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财务投资单位需提供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

  4.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

  4.5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4.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4.6.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有),业绩按照同类资质中的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不累加计算(如有);

  4.6.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6.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6.5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当出资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8.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8.1报名截止时间:申请人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报名。

  8.2报名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报名,详情请查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ggzy.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报名,只须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投标报名即可,但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相应的联合体协议书。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申请人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9.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楼);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740696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5516973596

  监督单位:禹州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4-8118996

  2018年9月30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