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18年9月28日发布的“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如下,请各潜在申请人按本变更公告要求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hqztb.laztb.gov.cn)【建设工程】端口(非【政府采购】端口)进行报名并下载获取变更后的资格预审文件。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霍邱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就“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QGC2018112/SP2018-05-0057
2、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霍邱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霍邱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背景:随着霍邱县各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使得地表水体不能承受过多负荷。过多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超出水体的自净能力,造成水体污染,不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影响身体健康。为解决上述问题,改善区域水环境,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实现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同时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霍邱县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基础设施的运维绩效水平,霍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霍邱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霍邱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6、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7、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整体实施范围涵盖乌龙镇等25个乡镇,共计新建污水处理厂25座,近期规划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约2.88万m3/d;新建污水配套管网406.63km(其中DN400管网268.43km,DN500管网138.20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5座。明细如下:
序号 |
污水处理厂所在乡镇名称 |
近期(至 2020 年)污水处理规模( m 3 /d ) |
配套管网( km ) | ||||
DN 400 管网( km ) |
DN 500 管网( km ) |
合计长度 ( km ) |
污水提升泵站 | ||||
1 |
乌龙镇 |
800.00 |
12.20 |
/ |
12.20 |
||
2 |
户胡镇 |
1500.00 |
9.31 |
3.99 |
13.30 |
||
3 |
龙潭镇 |
1000.00 |
14.58 |
9.72 |
24.30 |
||
4 |
石店镇 |
1500.00 |
16.50 |
11.00 |
27.50 |
1 座 | |
5 |
高塘镇 |
1500.00 |
12.72 |
8.48 |
21.20 |
1 座 | |
6 |
邵岗乡 |
1500.00 |
8.19 |
3.51 |
11.70 |
||
7 |
白莲乡 |
800.00 |
7.00 |
3.00 |
10.00 |
||
8 |
冯井镇 |
1# |
500 |
8.19 |
3.51 |
11.70 |
|
2# |
1000 | ||||||
9 |
临水镇 |
1000.00 |
9.31 |
3.99 |
13.30 |
||
10 |
范桥镇 |
2000.00 |
12.04 |
5.16 |
17.20 |
||
11 |
王截流乡 |
600.00 |
12.20 |
0.00 |
12.20 |
||
12 |
城西湖乡 |
1500.00 |
12.04 |
5.16 |
17.20 |
||
13 |
冯瓴乡 |
600.00 |
9.32 |
4.15 |
13.47 |
||
14 |
彭塔乡 |
1000.00 |
12.69 |
5.33 |
18.02 |
||
15 |
潘集镇 |
1000.00 |
13.20 |
8.15 |
21.35 |
1 座 | |
16 |
花园镇 |
600.00 |
6.67 |
4.30 |
10.97 |
||
17 |
夏店镇 |
1000.00 |
6.81 |
4.02 |
10.83 |
||
18 |
众兴集镇 |
800.00 |
17.73 |
10.64 |
28.37 |
||
19 |
曹庙镇 |
1000.00 |
15.36 |
11.81 |
27.17 |
||
20 |
新店镇 |
1000.00 |
7.37 |
5.06 |
12.43 |
1 座 | |
21 |
临淮岗乡 |
2500.00 |
11.80 |
5.90 |
17.70 |
||
22 |
三流乡 |
1000.00 |
9.07 |
10.98 |
20.05 |
1 座 | |
23 |
宋店乡 |
600.00 |
7.69 |
2.76 |
10.45 |
||
24 |
岔路镇 |
1000.00 |
7.84 |
3.03 |
10.87 |
||
25 |
河口镇 |
1500.00 |
8.60 |
4.55 |
13.15 |
||
合 计 |
28800.00 |
268.43 |
138.20 |
406.63 |
5 座 |
8、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近期总投资84539.69万元。其中1标段估算总投资43804.36万元(含工程费用31066.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89.56万元,预备费2868.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9.77万元); 2标段估算总投资40735.33万元(含工程费用30808.5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41.84万元,预备费2644.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91万元)。【备注:最终以经审计的审定金额为准】
9、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10、合作范围:本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模式。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与项目资本金相同)。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11、主要产出说明:包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服务(含污泥处置)等,出水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12、采购类别:服务
13、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1标段实施范围为:乌龙镇、户胡镇、龙潭镇、石店镇、高塘镇、邵岗乡、白莲乡、冯井镇、临水镇、范桥镇、王截流乡和城西湖乡共计12个乡镇;2标段实施范围为:冯瓴乡、彭塔乡、潘集镇、花园镇、夏店镇、众兴集镇、曹庙镇、新店镇、临淮岗乡、三流乡、宋店乡、岔路镇和河口镇共计13个乡镇。
特别说明:
(1)上述标段划分范围如有微调,以最终发布的招标采购文件为准;
(2)在本次资格预审阶段不分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填报具体标段;在后续招标投标阶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社会资本)必须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社会资本)仅允许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并以其为准)。
14、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二、申请人(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要求
(一) 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获得金融机构出具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有效授信证明文件(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提供有效授信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本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且仍在有效期内】或在本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企业基本账户内有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同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文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派的负责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 申请人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即满足第1项要求或满足第2 项要求):
1、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成员身份(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单项合同中累计处理规模不低于2万m3/d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PPP项目”系指采用包括BOT、BOO、BTO、DBOT、DBFO、DBFOT、TOT等运作方式(不含BT)的项目。须提供PPP项目合同(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金额、处理规模、运作方式、持股比例等关键信息,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单项合同累计处理规模不低于1万m3/d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业绩。【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金额、处理规模等关键信息,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正在运营的单厂处理规模不低于2万m3/d或正在运营的全部污水处理厂(一个或多个合同)处理规模累计不低于5万m3/d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业绩。【提供运营服务合同及能体现出正在运营且运营情况良好的业主证明文件,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处理规模等关键信息,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披露(联合体各方都要进行披露)】否则,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同时视为属于弄虚作假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后期提交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如有)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六)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第(一)条和第(五)条,第(二)条至第(四)条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联合体各方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及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其中有一方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
4、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及成交后所有相关事宜;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hqztb.laztb.gov.cn)【建设工程】端口(非【政府采购】端口)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免费,各潜在申请人自行登录网站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 26日9时30分,地点为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未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将不予启封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邱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光明大道
联系人:赵书记
电 话:0564-6033808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余工、纪工、秦工
电 话:0551-62220254、62220253、62220252
手 机:15922420457
E-mail:406531675@qq.com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