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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化学除磷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保采计备BKZC【2018】180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的委托,对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化学除磷药剂采购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化学除磷药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HZC-2018-034

  3、采购预算:9.4万

  二、供货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

  三、采购内容:阳离子聚丙烯酰胺2吨;聚合氯化铝23吨。(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凡资格及条件符合要求且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于2018 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报名领取询价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询价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原件现场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启)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上午9时;

  2、询价(开启)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上午9时;

  3、询价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91420626331752848B 联 系 人: 金女士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10-5814286

  联系电话:1397207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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