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801PD0036 | 标段号: | V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厦门路180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老港暂存库区污泥处理处置试点工程 | ||||||||||
建设地点: | 老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 |||||||||||
具体描述: | (1) 市政-排水工程:1.处理厂0.015万立方米/日;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类别: | 污水处理工程 | ||||||||
具体描述: | (1) 工程规模0.015万t/d | ||||||||||
工程总投资 : | 3868 万元人民币 | ||||||||||
工程概(预)算 : | 3868 万元人民币 | ||||||||||
建安费用 : | 3041.28 万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 240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工程需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市政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业负责人应具有: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市政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内容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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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上海市幸福路68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11-13 至 2018-11-17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18-11-17 16:00:00 | ||||||||||
注意: |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 陈卓越 | 联系电话: | 54187109 | ||||||||
传真: | 541887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 ||||||||||
备注: | 1、两个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并在递交投标书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和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 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齐全上述“需提供材料”; 4、逾期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电子显示屏)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18-12-14 14:00:00 | ||||||||||
投标保证金: | 62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 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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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