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净水厂一期细格栅改造(第四次)。
2.2 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五净水厂一期细格栅改造,金额约170万元(不含税价)。工作内容包含供应改造所需设备(细格栅、压榨机及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及过水试验、旧设备的拆除及转运等,主要设备品牌范围:艾维、福斯麦(FSM)、太仓琥珀、华都琥珀、无锡科尔、北京排水、无锡通用、江苏兆胜、江苏一环,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4 项目地址: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净水厂(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须为上述比选范围内主要设备品牌中任一品牌的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财务状况: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从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015年-2017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杜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72801268@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