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2018年3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环保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8】5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桃源县扶贫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源县2018年3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环保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桃源县
2.3 规 模:3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实施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3时30分之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止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
6.2 获取方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④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⑤湖南省外企业提供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打印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注: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均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2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661825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电子档一份),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桃源县扶贫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文化体育中心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138751816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桃源县建设东路香堤溪岸小区2栋1单元10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6-662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