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南宁市物流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GSZBDL-NN-2018019)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118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要求“*消纳场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以离项目建设地点最近弃土点为原则,最终运距结算按各方确认认可的实际运距结算。”现更改为“*消纳场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暂定大秦消纳场,运距约10公里。”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