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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宣传标志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覃塘区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宣传标志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覃塘区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宣传标志

  项目编号:GGZC2018-C3-40107-ZJZ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崎峰

  项目联系电话:0775-48602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覃塘区环境保护局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崎峰0775-4860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 球0775-4261019。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 S-3 幢 2 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覃塘区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宣传标志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8-C3-40107-ZJZZ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覃塘区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宣传标志;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日历日)内完成。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 米水利大厦)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且注明授权期限及日期)。上述资料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崎峰

  项目联系电话:0775-486023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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