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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2016年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海、正阳新区污水处理站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2016年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海、正阳新区污水处理站已由鸡西市(区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批准建设。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城子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2016年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海、正阳新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城子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海、正阳新区污水处理站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 项目概况: 包括污水处理站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6 计划投资:1264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他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

  3.3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4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没有被相关部门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截图,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3.7供应商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供应商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开标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采购人:鸡西市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办公室

  (城子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 址:鸡西市城子河区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邮 编:158100 邮 编: 158100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67-2437698 电 话: 0467-6261999

  邮 箱:176046761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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