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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县寿雁镇、祥霖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县寿雁镇、祥霖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已经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道县发改投【2017】56 号文批准建设,道发改许准字【2018】240 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采购、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道县寿雁镇、祥霖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道县寿雁镇、祥霖铺镇;

  2.3 建设规模:

  (1)道县寿雁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0.4万吨/日,近期0.2万吨/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06.49万元。

  (2)道县祥霖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0.2万吨/日,近期0.1万吨/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135.17万元。

  2.4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要求:采用 VFL 一体化组合生化处理工艺,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污水处理标准允许调整工艺,调整工艺经专家评审并双方认可。

  2.5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240天(日历天,下同),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超过45天,施工图设计不超过45天。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2.7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道县寿雁镇、祥霖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其中设计部分: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上述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3.6.1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结构、建筑、排水、电气)各专业负责人应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5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编制本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机打,手写无效)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5)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

  7)省外企业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或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结果截图、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和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以上资料复印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18年 12月 17 日至2018年 12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永州市道县潇水中路食品站内瑞美国际楼上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2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道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综合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46—521175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321778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746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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