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PYGP-2018-C-085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12-2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将原文件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1月15日13:30-14:00”;将原文件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14:00”;将原文件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15日14: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9-01-03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1-15 14:00
4.开标时间: 2019-01-15 14:0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老师
2.联系电话:022-88391127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邢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24993465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391127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info@tjpygp.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大沽南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698198982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或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和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