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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县自来水公司球墨铸铁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自来水公司球墨铸铁管采购项目已由灌云县自来水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灌云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灌云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自来水公司球墨铸铁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K9级球墨铸铁管(DN500mm),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投标供应商在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 所采购的球墨铸铁管必须符合GB/T13295-2013标准,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2.7质保期:2年;

  2.8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购球墨铸铁管的单价最高限价为650元/米,采购数量为1200米,投标总价的最高限价为78000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推荐品牌:新兴铸铁管、安钢集团永通铸铁管、泫氏铸铁管、圣戈班(徐州)铸铁管、徐州华正铸业;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需提供甲方同意书原件(需加盖甲方公章),现场将进行核验,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 , 否则按重大偏差 “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 、 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3.5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采购项目的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4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网址:http://www.lygztb.gov.cn/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月2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5、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保证金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6、投标人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7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城伊山镇胜利西路60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万工

  电 话: 0518-88826304 电 话: 13861427979

  传 真: 传 真: 0518-8517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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