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直饮水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直饮水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JHK-201901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8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5号
联系方式:施主任、15960073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思琪,0591-875780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资格标准: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为无效投标)(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报价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2月18日 15:00 至 2019年02月2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委托,对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根据会议纪要精神,邀请福建水之源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世纪风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元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安徽碧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滁州扬子沃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力超通风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福建博源大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正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唯雅诺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国内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802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9.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项目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0元,项目报名费 100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2月18日 15:00 至 2019年02月2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谈判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上一年度以来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统字[2011]75号文件。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统字[2011]75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统字[2011]75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直饮水设备采购2.数量:1批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项目为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直饮水设备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拒绝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三无产品”。供应商必须列出全部货物的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报价总价、备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