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3-21 数据编号: 53305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张家排涝站排涝渠(锦新大道至袁河入河口)改造工程公告


张家排涝站排涝渠(锦新大道至袁河入河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排涝站排涝渠(锦新大道至袁河入河口)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渝水区新阳大道的东侧。 
2.2招标规模:总投资约946.7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761.9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控制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66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改建张家排涝站排涝干渠1.32km,其中衬砌长1.032km,清淤长0.288km,彩色透水砼铺装5300㎡及绿化75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拟投入本项目1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根据江西省水利厅2023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0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