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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1-4-27 15:23: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环境保护是惠及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十二五”期间,是全市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历史性跨越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怀化市在实施“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家居城市”发展战略过程中,如何统筹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需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谋划。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指导,明确“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特编制怀化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以来,全市始终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是“六•五”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以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最好的一个五年期。一是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基本建立,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决策,将环保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重大环保问题,明确了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各部门齐抓共管、落实环保工作职责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全市各级政府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环境监管,四项减排指标中二氧化硫、砷、镉三项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指标基本完成减排任务。三是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市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由83.3%提高到100%,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由86%上升到92%。大力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怀化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由86.7%提高到100%,洪江区、辰溪县空气质量实现了稳定达标;沅水干流水质污染综合指数下降12%,渠水流域水质显著改善,监测断面达标率由57.1%提高到100%,舞水流域在城镇人口急剧增加,工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水质仍然有新改善。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全面开展了城乡饮用水源调查,重新调整了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污染企业    27家,拆除排口170个。四是城市环保基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13家,日处理能力达到28万吨;建成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座,日处理能力达 3000 吨;怀化市医疗固体废物处理厂建成正常运行,太平溪综合整治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即将完工,舞水怀化段综合整治工程已开工,怀化市管道燃气工程即将投入使用。五是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全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个片区40个村,其中4个村通过了验收;自然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列入生态保护林面积40.5万公顷,占市域面积的14.7%,建有自然保护区13个,面积10.56万公顷,占市域面积的3.82%,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增会同鹰嘴界、沅陵借母溪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六是环保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环保能力建设投入5638万元,是“十五”五年投资的3倍,业务用房、仪器装备得到极大改善。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监测楼扩建,增建了一套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四个县新扩建监测楼投入使用,县级新建大气自动监测系统4套;市站及9个县级仪器装备下达了投资计划,其中市站、溆浦、靖州、麻阳、新晃仪器装备已经到位;建成了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网,提升了监管信息自动化水平;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均配置了执法车辆和监察装备。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些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产业结构层次低,“两高一资”型产业比重较大,结构性污染明显;二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欠帐较多,城市排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饮用水源综合治理难度大;三是农村环境保护仍较薄弱,养殖业污染、农村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等问题突出;四是影响环境安全的污染隐患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五是环保监管能力与新形势下环境监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惠及民生的环境建设、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围绕“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战略目标,加大环保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环境监管,加快环保科技产业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怀化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境安全特别是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展现崭新面貌。
    (三)具体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1)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地表水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标准;
    (3)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怀化市区优良率达到100%;
    (4)区域噪声指标城市(镇)比例90%;
    (5)交通噪声达标城市(镇)比例90%;
    (6)城镇人均公共绿化地面积10平方米。
    2、污染控制指标
    (1)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5.5万吨,氨氮排放量0.75万吨,砷0.8吨,镉0.6吨;
    (2)废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二氧化硫5万吨,氮氧化物1.9万吨,烟尘1.5万吨,工业粉尘4万吨;
    (3)医疗固废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95%;
    (4)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其中怀化市区80%;
    (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其中怀化市区100%;
    (6)城市机动车尾气达标率:怀化市区80%;
    (7)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率(企业数计)80%;
    (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
    (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90%。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1)森林覆盖率68%;
    (2)受保护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比例15%,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4%,新增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00个片村;
    (4)规模化养殖场及集中养殖小区污染达标率60%。
    4、环保监管能力指标
    (1)市本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成使用;
    (2)完成怀化市区空气自动监测调整实施方案点位,并与国家监测网联网;
    (3)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占65%的重点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控;
    (4)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仪器装备能力达标率100%,业务用房达标率50%;
    (5)环境信息、宣教能力达标率50%。
    5、环保产业发展指标:
    (1)环保产业总产值达50亿元。
    (2)建成1个环保科技产业国家级示范项目。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以环境保护为重要调控手段,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积极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产业布局和城市规划优化。开展区域、行业环境资源综合研究分析,通过规划环评,对各类重大开发、工业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合理的战略安排,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建设。
    2、以环评审批为手段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型产业发展,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电解锰、造纸、重金属污染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以产业政策为标准,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条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开展建材(水泥、陶瓷)行业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健全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减排考核、指标、统计体系,加强减排工作基础建设,建立起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的减排工作机制。
    2、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新建项目审批挂钩制度。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必须进行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要通过老污染治理或淘汰落后产能置换总量指标,减排目标完成不落实,严重影响全市减排进度的,将实施区域限批。
    3、扩大减排领域。一是增加减排考核指标,在“十一五”四项指标基础上,增加废水污染指标氨氮、金属铅,废气污染指标氮氧化物;二是拓展减排行业,“十二五”将农业污染减排作为重要方面,全面推进农业污染源治理。
    (三)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怀化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围绕“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战略目标,一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重点是建设河西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厂技改扩能;垃圾处理:重点是完成完善城市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加强垃圾场无害化处理场运行管理;城市绿化:加快街道、社区、城边、河岸绿化,扩大绿地面积。二是完善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养殖业彻底搬迁出市区。三是水域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太平溪综合整治二、三期工程及生态供水,舞水怀化段综合工程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四是空气污染整治,积极推进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加强城区工场管理,控制地面扬尘,加快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五是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市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扩大噪声控制区面积。
    2、开展县(市、区)城镇(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市生态城镇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县级污染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运行负荷,有条件的建制镇场增建污水处理厂。二是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城镇全覆盖。三是开展烟气、噪声综合治理,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3、开展沅水干流、舞水、渠水流域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一是要进行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跟踪调查,注意解决流域生态环境变化所造成的问题。二是流域县城(城市)段要加快综合整治工程建设,12个县(市、区)“十二五”期间都要建成一断综合整治工程。三是协调处理好上游污染问题。
    (四)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1、深入推进村庄及农村集中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做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治理养殖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开展种植业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期间完成100个片村整治任务。
    2、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一是自然保护区建设,扩大保护区面积,总面积达11万公顷,加快现有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提升保护区级别,新增国家级保护区1处。二是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落实保护措施。三是加快城边、公路、铁路沿线、重要水域两岸绿化建设。
    3、加强规模化养殖场、集中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编制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规划,养殖业新建项目全面实施环评审批,将污染排放达标作为养殖业发展的重要指标,积极开展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五)以科技为支撑,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1、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发展金属冶炼、水泥、造纸等行业循环经济产业,“十二五”期间,力争建设环保科技产业国家级示范项目1家、省级示范项目5家。
    2、发展环保服务业。积极引进人才、资金和技术,培育发展污染治理、环保设备生产、技术承包等环保服务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有一家企业成为省级重点环保产业企业。
    3、大力推动有机食品生产。充分利用怀化地域广阔、自然条件优越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生产,重点是建立有机食品生产服务体系、指导编制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开展有机食品认证、开拓有机食品销售市场。
    (六)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1、环保业务用房建设。市本级新建环保监测执法大楼投入使用,完成五个县级环保监测执法用房搬迁建设项目、两个县级原址新建用房建设项目、三个县级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
    2、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市级建成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中心,县级建立应急处理指挥所,建立怀化市、洪江区、辰溪县三处应急物资调拨中心,应急处理装备能力基本满足快速、机动、有效的应急要求。
    3、监测执法仪器装备能力建设。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常规监测仪器装备全部配齐,市级站扩展监测能力,“十二五”期间形成水质分析108个项目全分析能力,建成国控水质断面、怀化市区饮用水源监测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各一处。执法装备能力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引进技术人才与岗位锻炼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 同时,要规范环保部门进人标准和程序,确保环保部门人才结构科学合理。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环保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环保绩效考核机制,将环保规划目标、指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目标体系,按年度进行分解,并对主要内容进行年度调度、绩效评估,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使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规划的执行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环境监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和业主守法经营的意识,政府部门既要强化执法手段,又要积极为企业和公民提供行政服务,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环境权益。积极推进环保法定制度的全面落实,及时查处环保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三)多渠道筹措环保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政府投入主体地位,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环保建设和环保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环保建设、运营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收费政策体系。加强环保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加强环保项目申报管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境保护项目资金。
    (四)广泛开展全民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正确引导 环境宣传,积极应对舆论监督。

附表:怀化市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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