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一、目的意义
二、规划编制依据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二章“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和环境保护现状
一、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评估和工作回顾
二、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十二五“面临的环境压力及趋势预测分析
第三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水环境保护
三、大气环境保护
四、声环境保护
五、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六、其它污染控制和防治
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八、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第五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
二、氨氮减排工程
三、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四、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程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七、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八、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九、生态保护工程
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地方环保政策法规,严格执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三、试行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制度,改进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四、保证资金投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六、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第一章 总 论
一、目的意义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滁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扩大内需重大机遇,鲜明提出了建设“千亿滁州”和“双超”奋斗目标。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立足于“保护好滁州的山山水水,利用好滁州的自然资源”,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环境立市”的环境保护战略,围绕“大滁城建设”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桥头堡”的总体要求,实现“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全市基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9、《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10、《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1、《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5)
13、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14、其它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专项规划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本规划涉及的空间范围包括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总面积1332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从2011年至2015年,是规划的重点时期。
规划基准年:2010年。
第二章“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和环境保护现状
一、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评估和工作回顾
1、重点水域环保工程完成情况
我市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有16个,总投资41470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项目完工14个,关闭2个,项目完工率为100%。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6个,完工6个,共投资12777万元。
2、污染减排完成情况
我市“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为:2010年COD排放量控制在35500吨,比2009年下降3.01%,比2005年下降5.6%;2010年SO2排放量控制在16600吨, 比2009年下降11.7%,比2005年下降33.6%。经环保部核查核算,2010年我市完成COD减排项目9个,减排量3940吨,排放量35428吨,比2009年下降3.21%,比2005年下降5.8%;完成SO2减排项目13个,减排量670吨,排放量16600吨, 比2009年下降11.7%,比2005年下降33.6%。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0年及“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各县、市各年度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详见表1
3、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开展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截止至2010年,我市共有9个乡镇获得“安徽省生态乡(镇)”称号,27个村获得“安徽省生态村”称号,45户农户获得“安徽省生态户”称号。
表1 滁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
COD 排放量 |
SO 2 排放量 | ||||||||||
2005 年排放量 |
2006 年排放量 |
2007 年排放量 |
2008 年排放量 |
2009 年排放量 |
2010 年排放量 |
2005 年排放量 |
2006 年排放量 |
2007 年排放量 |
2008 年排放量 |
2009 年排放量 |
2010 年排放量 | |
市辖区 |
10670 |
11436 |
11937 |
12338 |
11853 |
12335 |
6792 |
6088 |
5838 |
5718 |
5280 |
5357 |
来安县 |
9944 |
8870 |
9258 |
8033 |
8391 |
8030 |
5007 |
4938 |
4917 |
4600 |
3251 |
3104 |
全椒县 |
3264 |
3248 |
3389 |
3328 |
3733 |
3199 |
1493 |
1542 |
1503 |
1298 |
1098 |
924 |
定远县 |
4127 |
3776 |
3832 |
3911 |
3671 |
3600 |
4155 |
4506 |
4471 |
3535 |
3098 |
2569 |
凤阳县 |
2397 |
2895 |
2941 |
2877 |
2703 |
2086 |
4590 |
5427 |
5437 |
5100 |
3825 |
2834 |
天长市 |
4171 |
4144 |
3929 |
3571 |
3660 |
3578 |
1867 |
1554 |
1450 |
1450 |
1250 |
1159 |
明光市 |
3024 |
3079 |
2980 |
2510 |
2594 |
2600 |
1051 |
1502 |
1350 |
1297 |
997 |
653 |
全市合计 |
37597 |
37448 |
38266 |
36568 |
35800 |
35428 |
24955 |
25557 |
24966 |
22998 |
18799 |
16600 |
4、大力实施“蓝天、碧水、清静”三大工程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环保、工商、质监及行政执法四个部门联合开展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督促105台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市政府先后拿出229万元用于改洁补助,经过综合整治,滁州城市空气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市政府2009年12月批准了全市7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方案,从而使我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有了具体的行动方案。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各县(市)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市环保局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根据滁州市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滁州市城区噪声功能区的划分。市环保局对建筑施工项目强化夜间巡查和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审批,严格中高考期间的噪声管理,对严重噪声扰民事件,采取集中整治。积极稳妥地处理了项目建设与噪声扰民的问题,实现了服务与监管的“双赢”。
5、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在“创模”建设过程中,滁州十分重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十一五”以来,陆续建成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来安、全椒、定远、凤阳、明光、天长等七个污水处理厂,到2010年底全市已有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总计27万吨/日,实际污水处理量22.65万吨/日。建有生活垃圾处置场(厂)1个,详见表2和表3。同时建设完成滁州市超越固废处置中心。
表2 滁州市污水处理厂概况
序号 |
污水厂名称 |
所在区域 |
设计规模 |
运行负荷 |
1 |
滁州清流污水处理厂 |
滁州市 |
10 万吨 / 日 |
9 万吨 / 日 |
2 |
来安县污水处理厂 |
来安县 |
3 万吨 / 日 |
2.5 万吨 / 日 |
3 |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
全椒县 |
2.5 万吨 / 日 |
1.5 万吨 / 日 |
4 |
定远县污水处理厂 |
定远县 |
3 万吨 / 日 |
1.9 万吨 / 日 |
5 |
凤阳县污水处理厂 |
凤阳县 |
2.5 万吨 / 日 |
1.9 万吨 / 日 |
6 |
明光市污水处理厂 |
明光市 |
3.0 万吨 / 日 |
3.0 万吨 / 日 |
7 |
天长市污水处理厂 |
天长市 |
3 万吨 / 日 |
2.85 万吨 / 日 |
总计 |
27 万吨 / 日 |
22.65 万吨 / 日 |
表3 滁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概况
序号 |
名称 |
所在区域 |
设计规模 |
运行情况 |
1 |
滁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滁州市 |
一期 450 吨 / 日 |
正常运行 |
6、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
以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增强环保部门管理能力和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2006年以来,完成了市及县(市、区)环保机构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核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至此,从区、县到市各级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编制到位、资金保障的环保机构和环保队伍。
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五年来接受环境投诉约2000件,反馈率90%,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09件,罚款187万元。
五年来市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780个,否决或建议重新选址、调整方案近百个项目。同时在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高区域环境质量、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环境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依法公正地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不批”(即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同时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严格限制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法规和地方环保政策,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城西水库水质管理的通告》,制定下发了《关于滁州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意见》、《滁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滁州市秸秆焚烧处理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依靠环境科技、环境监测和环境宣传教育的“三轮驱动”提高环保工作质量,扩展环保工作领域和影响面。加大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投入,“十一五”以来建成了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2个水质自动站和37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充分依靠县(市)环境监测力量,发挥监测队伍“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为环境管理提供“快、准、全”的环境监测数据48万个。
7、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创模”建设和环保科普宣传等中心工作,策划实施声势浩大、富有新意的环保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形成了各部门共同参与环保宣传的良好局面。
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开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专栏或专版,围绕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生态建设、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等环保中心工作从正反两方面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建设滁州市本级及各地环保网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省环境环保条例》、《关于加强城西水库水质管理的通告》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在滁州电视台、滁州电信、滁州移动、滁州网通等宣传环保知识、政策法规。先后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5场次。
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定向视察,12345市长专线和12369环保投诉热线,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视电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公示公告,创建绿色学校、生态村镇、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市建设,“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咨询,环保宣传长廊,环保知识培训班等载体,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参与意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质量现状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环境统计,2006~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为2853万吨、3687万吨、3929万吨、5153万吨和2278万吨。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15544吨、14179吨、14977吨、14051吨和13956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61吨、893吨、1017吨、1115吨和1074吨。
(2)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统计年鉴资料,2006年~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分别为5476万吨、5605万吨、5862万吨、5911万吨和6352万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21904吨、22419吨、23448吨、23648吨和25408吨,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2556吨、2616吨、2736吨、2759吨和2964吨。
(3)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398142公顷,各类农业化肥用量从2006年的303280吨(折标量)增加到2010年的321420吨(折标量),单位面积的耕地化肥使用强度还在增大,在目前的农业生产水平下,化肥流失量逐年增加。
2、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6年~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14400吨、19433吨、16594吨、15129吨和13451吨;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33900吨、22809吨、20627吨、20548吨和1792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为49300吨、57301吨、41443吨、39988吨和46244吨,总体呈下降趋势。
3、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2006年~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2.18%、100.0%、91.01%、97.73%和97.57%,五年中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不对外排放,处置利用率均在90%以上。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地
2006年~2010年,滁州市城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明光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呼园断面水质、凤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凤阳山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水质状况为良好等级。
(2)地表水
2006年~2010年,滁河古河断面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Ⅳ类水转变为Ⅲ类水,水质有所好转。
2006年~2010年,滁河汊河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明显好转。
2006年~2010年,清流河盈福桥断面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Ⅳ类水转变为Ⅲ类水,水质有所好转。
2006年~2010年,清流河乌衣上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明显好转。
2006年~2010年,清流河乌衣下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明显好转。
2006年~2010年,襄河化肥厂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明显好转。
2006年~2010年,来河水口闸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水质无明显变化。
2006年~2010年,池河公路桥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总磷,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明显好转。
2006年~2010年,淮河柳巷断面主要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Ⅳ类水转变为Ⅲ类水,水质有所好转。
2006年~2010年,白塔河化工厂下断面主要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明显好转。
2008年~2010年,濠河太平桥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2010年与2008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Ⅴ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有所好转。
(3)湖库水
2006年度~2010年度,城西水库水质类别为地表水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级。
2006年度~2010年度,女山湖水质类别为地表水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级,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和石油类。
(4)地下水
2006年~2010年,天长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2010年与2006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由Ⅲ类水转变为Ⅳ类水,水质变差。
(5)城市水域功能区
滁州市市区工业用水2006年~2010年总体水质达标率为50.0%,影响水质达标率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滁州市市区农业用水2006年~2010年总体水质达标率为50.0%,影响水质达标率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渔业用水沙河水库2006年~2010年总体水质达标率为100.0%。
滁州市景观娱乐用水南湖和北湖的2006年-2010年总体水质达标率为75.0%,影响水质达标率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
2、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2006年~2010年度酸雨污染有加重的趋势。
2006年~2010年滁州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为95%以上。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仍然为可吸入颗粒物。
3、城市声环境质量
(1)城市功能区定点噪声
在滁州市城区按不同功能区分布情况共布设6个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点,每个测点都具有该功能区环境噪声的特征,康复疗养区:五年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全部达标;居民、医疗、文教区:五年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全部达标;居住、工业、商业混杂区:五年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除2006年超过标准1.9分贝外全部达标;工业区:五年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全部达标,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2006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超过标准1.9分贝、2.3分贝和0.9分贝。交通干线两侧(霞客色纺)五年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除2006年和2009年分别超过标准1.0分贝和0.5分贝外全部达标,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全部超标;交通干线两侧(刨花板厂)五年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2006年、2007年和2009年分别超过标准4.2分贝、1.8分贝和1.7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全部超标。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06~2010年滁州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7.5~71.6分贝之间,从2006年到2010年,滁州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由轻度污染变为好,环境质量显著好转。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06年~2010年滁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在56.0~62.3分贝之间,均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居民、医疗、文教区)标准,只符合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环境噪声标准,从2006年到2010年,滁州市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由轻度污染变为较好,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4、辐射环境
(1)工业及医疗辐射源情况
全市在用源23家单位的22家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业及医疗辐射源得到控制。
(2)环境空气电离辐射情况
滁州市“十一五”期间环境空气电离辐射监测点监测结果基本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监测结果在全省电离辐射测值范围内,未发生异常现象。
(3)滁州市饮用水源地城西水库水体辐射情况
从2007年开始,滁州市每年对滁州市城西水库饮用水进行两次采样、监测,滁州市城西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中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监测结果均未发生超标现象,滁州市整体饮用水处于安全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河流污染依然存在。
虽然在2010年本市河流大部分达到水质规划目标,但仍处于轻度污染状态,主要污染物为有机耗氧类物质和氨氮,女山湖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况。
滁州市地表水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其一,本市河流多为闸坝式的中小河流,闸坝等水利设施减少了河流的生态用水量,生态用水量不能满足河流稀释自净能力的要求;其二、2009年前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都排入流经城市附近的河流,成为河流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其排入的污染物已大大超过河流的纳污能力,这是造成我市河流在2009年以前水质不能达到水质类别要求的主要原因;其三、工业企业超标排污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四、本市辖区内淮河干流的污染,主要受上游污水团下泄的影响;其五、农业面源和湖库网箱养殖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加重了河流的污染和湖泊的富营养化趋势。
2、环境空气质量 “尘”染依旧。
“十一五”期间,在滁州市能源结构中,燃煤仍占一定比例;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和管理不规范,形成二次扬尘;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没有制约性措施,易形成低空线源污染等。近年来,滁州市对“尘”污染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了治理,但成效不大。
3、工业结构性污染依然严重
从全市看,当前一批污染严重的传统产业在全市工业结构中仍占较大比重,如凤阳县的水泥、造纸和石英砂开采业、定远县的石膏开采业、来安县的化工业、天长市的电镀和电子加工业等已是导致区域和流域污染的主要因素。工业布局也不尽合理,主城区工业区和生活区混合的总体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4、城乡面源污染日益突出
大部分农村缺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分散收集系统和规范集中处理设施,大量的垃圾被堆积在村边、路边、河边,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村镇生活污水除部分城镇和农居点有一定的集中排污设施外,大多村镇的居民生活污水基本直排。农业生产方面生态农业的种养殖模式尚未普及,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造成的污染相当普遍,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局部流域氮磷污染的主要来源。
5、环境基础设施仍较滞后
现有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治污工艺不够完善。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没有脱氮除磷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的配套工程,不利于改善环境中氨氮和总磷严重超标的现状,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严重滞后。有些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由于管网建设不配套,导致污水处理厂利用率不高,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也相应滞后。
综上所述,滁州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百姓对环境问题的投诉居高不下,究其原因,概括来说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监管、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不完善。
在区域发展方面,“重发展、轻保护”的意识影响着区域可持续发展。少数地方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发展、轻保护、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各地经济发展还过多地依赖投资拉动,一定程度上还在牺牲环境和资源发展当地经济,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比较大。
(2)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不尽完善,制约环保部门在发展中的作为。目前不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刚性、缺乏威慑力,致使环保执法中的 “两高一低”现象难以改变,即环保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3)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明显不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局部环境污染和重大环境问题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来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上升,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城镇乡村、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和企业的环保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明显偏低。目前,各经济开发区基本上没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4)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形势变化。多年来各地在环保队伍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导致环保工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无法全面准确掌握污染源和环境质量,不能及时快捷地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四、“十二五”面临的环境压力及趋势预测分析
1、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1)国际化竞争进一步加剧
未来经济全球化更加明显,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跨国转移步伐加快,同时滁州市即将实施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战略部署,滁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迎接国际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历史性机遇。这将成为滁州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契机,为高新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为滁州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供了国际和国内环境。
(2)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将加速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为滁州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促进各级党委、政府转变观念,全面坚持“环境立市”战略,建设生态市,这也是滁州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机遇。
(3)滁州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十二五”时期,滁州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19%,到2015年达到1500~1800亿元,财政收入200~250亿元,年均增长20~25%,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均增长25%以上,5年累计超过7000亿元,经济外向度明显提高,进出口年均增长20%,总额达到20亿美元以上。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急剧扩张的时期,滁州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挑战。
2、环境保护发展趋势分析
(1)经济总量增加和城市人口不断集聚条件下,污染物产生总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按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计算,预计2015年将达到1500亿元。如果按照2010年万元GDP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计算2015年的污染物产生总量,各项指标都比2010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向城镇集聚,城市人口规模扩大,在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各类物质消耗量和生活污染物产生量都将扩大。
(2)环保投资不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随着各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的竣工和投入使用,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将得到较大幅度的削减,为缓解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起到重要作用。预计至2015年滁州市城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将达到42.15万吨/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完备。经过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量将得到较大幅度削减。
(3)生态村镇建设将全面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通过生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将明显提高,单位产值的污染物排放强度将有明显下降。通过生态文化的培育,特别是随着正确的政绩观的树立,人们的发展观、生产观、消费观都将有较大的转变,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化逐步深入人心,这将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4)老百姓对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促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态环境是目标之一,各级党委政府都把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战略目标之一。广大人民群众把生态环境作为生活质量改善的追求目标。同时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新闻媒体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环境立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法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着力改善环境质量,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至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流域和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实现“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全市基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2、具体目标
(1)环境质量
到2015年,全市主要河流及湖泊水库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滁州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控制。
滁州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不大于55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总体水平良好;废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
(2)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
滁州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90%,县(市)城区和中心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滁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5%;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大于95%;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污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
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省政府下达)。
(3)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
建立若干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国家级生态村1-2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村1-2个;森林覆盖率达到21%。
(4)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全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宣教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研究中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湖库水生态科研基地;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成市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重点污染源(市控以上)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95%。
3、规划指标
表4 滁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2010 |
规划指标值 | |||
2013 |
2015 | |||||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 |
1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89.7 |
>90 |
100 | |
2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
75 |
95 |
95 | ||
3 、 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天数 |
天 |
350 |
>310 |
>310 | ||
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
dB |
55.0 |
< 55 |
< 55 | ||
5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
dB |
67.5 |
< 70 |
< 70 | ||
6 、环境放射性及核设施周围辐射水平 |
- |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 ||
污染防治指标
|
7 、放射性、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
8 、废放射源送贮率 |
% |
-- |
100 |
100 | ||
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城市和县城 |
% |
85 |
85 |
>90 | |
中心城镇 |
% |
-- |
65 |
80 | ||
1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城市和县城 |
% |
75 |
100 |
100 | |
中心城镇 |
% |
-- |
80 |
90 | ||
11 、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
% |
-- |
>85 |
90 | ||
12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94.4 |
>95 |
>95 | ||
13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 |
98.3 |
>95 |
>95 | ||
14 、规模化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
% |
-- |
85 |
90 | ||
15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 |
>90 |
>90 | ||
1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74.23 |
75 |
>75 | ||
17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 |
96.51 |
>95 |
>95 | ||
18 、环保投资占 GDP 比重 |
% |
2.07 |
>2.0 |
>2.0 | ||
环境管理 |
19 、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 |
个 |
-- |
1 |
2 | |
20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及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标准 |
个 |
9 |
13 |
17 | ||
21 、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
% |
100 |
100 |
100 |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把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深化污染防治;以生态市(县、区)建设为切入点,以创建生态乡镇(街道)为载体,推进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加强湖库水生态保护,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以天然气工程为契机,调整和改善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级生态市。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1、优化调整区域产业空间布局
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和优化的产业结构及科学的产业导向政策是滁州“十二五”产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优先从饮用水源安全出发,按照流域环境容量,调整和优化流域产业空间布局,从产业布局的合法性、产业导向政策的合理性、产业布局的环境敏感性和其它各类综合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形成集聚和分散结合、行业类别有机结合的流域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展区域主体功能区划,形成“一核两带”的空间发展格局。“一核”就是滁州产业集聚核,主要包括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南谯开发区和琅琊工业集中区;“两带”就是指滁来全天先进制造业带和定凤明资源精深加工业带。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与潜力,立足科学发展,合理划分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
——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分为3个部分。一是千亿家电信息产业基地,把滁州建成泛长三角和全国重要的黑白家电制造基地,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研发中心;二是千亿盐(化工)产业基地,以定远当地丰富的岩盐、石灰石和石英岩为基础,依托区位和交通优势,以化工产业为基地,建设煤化-盐化一体化项目,形成以氯碱、纯碱和煤化工下游有机原料、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产业链为主的国家级盐化工生产基地;三是千亿硅(玻璃)产业基地,以现有优质石英砂加工和玻璃企业为支撑,重点发展硅(玻璃)产业、太阳能光伏等产业,打造泛长三角地区最大的硅(玻璃)生产基地。
——限制开发区域为森林资源密集地区、江河水系源头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主要包括凤阳山生态绿核区、岱山生态绿核区、老嘉山生态绿核区、练子山生态绿核区、皇甫山生态绿核区、琅琊山生态绿核区、孤山生态绿核区和黄栗树生态绿核区。主要任务是强化生态保护与整治,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转移,选择条件好的中心镇进行集约开发。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各类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通过发展和制定环境友好的区域产业导向政策,从宏观层面在产业发展源头淘汰高能耗、高水耗、高物耗、高污染的各类项目。
2、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资源需求将持续大幅度增加,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战略意义。从滁州环境保护实际出发,“十二五”期间主要做好节能和节水工作:
(1)大力节约能源。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展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抓好水泥、电力、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促进高效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产品;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到2015年,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5%以上。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推广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量,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量。
(2)大力节约用水。积极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管网漏水检测,降低管网漏失率;推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分质供水;全面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推进节水灌溉,减少农田化肥流失;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和禁止高水耗行业发展,做好工业企业节水工作,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节水器具,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特别要加强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量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突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态产业链组合,倡导社会绿色消费,在重点行业、领域和产业园区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1)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生态化改造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要求和滁州市市辖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具体情况,紧密围绕当地的自然条件、行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设计和运行,通过园区内各单元间的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的梯级利用以及基础设施的共享,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同时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政策手段以及新技术(如信息共享、再循环和再利用、环境监测和可持续交通技术)的采用,保证园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并通过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促进企业、园区和整个社区的环境状况得到持续改进。
生态化改造的重点行业
——化工行业,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绿色化工,从工艺源头运用环保理念,进行全新设计,实现化工生产的绿色目标;对现有企业进行生产过程的优化集成,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和废物的再利用,变废为宝,拉长上下游产品链条,重点研发高附加值、高品质的绿色化工产品,促使化工生产清洁化和绿色化。
——水泥行业,发展余热发电,降低烧成热耗与电耗,规划至2015年单位电耗达到国家标准。
生态化改造的重点区域
——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产业生态化、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等方面,规划至2015年初步建成生态城区。
——秦栏、桐城等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生态化改造,重点加强功能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中供热、集中治污、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无污染产业。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培育一批绿色企业
以清洁生产为抓手,加大技改政策扶持力度,全面开展化工、医药、水泥、造纸等重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在污染物浓度超标、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生产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开展强制清洁生产。
按照生态省和生态市建设要求,重点在化工、建材和热电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至2015年,全市100%的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实施清洁生产方案;50%以上的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要推行清洁生产或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重点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
——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
(3)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事业
以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实现生产——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及产品转化率,提高产业生态效益。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大力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和回收利用;发展环保产业,建设废弃物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固废集中处理系统、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污水集中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等,形成以分类回收和集中加工为主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扶持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的有序发展;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
——电厂余热综合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
——矿渣综合利用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
——废旧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
——化工企业的生态产业链(副产品综合利用)
——其它企业的生态产业链(副产品综合利用)
——农业生产秸杆、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
二、水环境保护
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喝上干净的水”为目标,坚持“治老控新、建监并举”的污染防治原则,重点加强各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研究建设流域协同监管机制,维护流域生态安全。
1、饮用水源地保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加强城西水库水质管理的通告》,大力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禁止各种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制定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水源保护,规划建设备用水源,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到2015年,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百万农民饮用安全水工程
2、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和重点水域的环境保护
紧紧抓住生态市建设的有利时机,严格执行产业导向政策,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实施集中供热和集中治污,基本解决区域性、结构性的污染问题。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和污染企业的环境整治。把滁河流域、清流河流域、来河流域、襄河流域水环境整治列为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对各县(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对重点行业,特别是重金属、化工、建材、电镀等行业及省市重点环境管理企业,全面实施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1)加强管理,控制新污染源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克服新的结构性污染产生。新建项目必须获得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并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或逐步减少,凡无环境总量的地方不准新上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小流域作为代表性的流域,逐步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程,编制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法规支撑等,在条件成熟之后,全面开展区域和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加强对现有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重金属、化工、建材、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确保主要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3)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完善工业企业的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系统,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和雨水排放系统排放口设置。改进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提高监控能力和监控水平。
(4)强化污染源监管
各县(市、区)查清各行业的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坚决关停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
严格执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加强环境监察,严防“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5)重点水域的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抓好重点水域的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既确保水功能区达标水域继续保持优良水质,又治理并改善污染严重的水域。
各县(市)抓好小流域的污染治理,加强以“治理污染、改善水质”为重点污染小流域环境整治,力争“十二五”期间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取得较大的改善。
加强高邮湖、女山湖等重点水域污染控制,从协调流域上下游关系、控制城乡生活污染、提高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来控制水域污染。
3、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到2015年底,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乡镇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必须上脱磷脱氮设施,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同时配套脱磷脱氮设施。同时开展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试点工作,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
(2)建设和改造污水收集系统
加快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加快居民小区和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2013年底前,基本达到设计要求。至2015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和所有中心镇基本形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
加强污水处理厂维护管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100%以上,至2015年基本做到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无害化处置。
三、大气环境保护
以“呼吸清洁的空气”为总体目标,大力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加强排放大户脱硫除尘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规划至2015年煤炭占总能耗的比例有所下降,增加电、气、油等能源比重,全面实施节能措施,能源综合利用率得到明显提高。远期至2020年,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耗比重,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基本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为主的多元化能源结构。
1、发展天然气事业,调整能源结构
大力实施西气东输工程,逐步以天然气替代煤炭、油品。滁州主城区形成以天然气为主,多种气源补充,布局合理,使用便捷安全的城市燃气供气系统。
积极做好城市燃气气源转换工作,提高民用领域的天然气利用率,逐步扩大天然气用户。推广多联供热供汽制冷技术,提倡新建公建工程推广应用天然气空调,推进分布式能源工程建设。
推广使用洁净煤、固硫煤,同时加强煤炭销售含硫量监测,从源头控制煤炭含硫量,要求煤含硫量小于0.6%。
加强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利用峰谷电政策,降低城市煤炭消耗量。
大力普及民用太阳能产品,从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着手,全方位开发利用太阳能。
——天然气服务范围内的锅炉、窑炉改用天然气
2、大力发展集中供热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控制分散热源建设,优化城市热源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结合城市规模扩张,加大集中供热、联片并网改造推进力度,发展热电联产等综合供热项目和分布式能源项目,增强集中供热能力,并对分散的燃煤小锅炉进行并网改造,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热区域: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东工业区
3、实施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加强电(热电)厂污染治理
加大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实施节能技改,提高火电厂能源利用率。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洁净煤技术,改进煤炭燃烧方式,提高化石燃料利用效率;发展高效的除尘脱硫脱硝治理技术,全面实施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脱硝工程;新、扩建和改建的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安装烟气除尘脱硫设施,单台35吨/小时以上锅炉的热电厂近期基本完成除尘脱硫工程改造和建设,除尘效率达到98%以上,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
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
4、其它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重点加强水泥等建材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泥行业日产4500吨以上旋窑实施低氮燃烧和脱硝改造。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控制工艺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强化化工企业的工艺废气治理,特别要加强相关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治理。
调整和优化建成区功能布局,逐步实施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合适空间。
5、加强扬尘、烟尘和粉尘污染控制
以“让滁州市民呼吸清洁的空气”为目标,全民动员,巩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各阶段成果,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措施,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管理、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
巩固和创建烟尘控制区,扩大覆盖范围,依靠能源结构调整和除尘设备维护更新,进一步降低燃煤尘的贡献率。
抓好水泥等重点建材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和更新除尘设备,做好工业粉尘污染控制。
强化饮食服务业大气污染治理,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器,严格控制饮食业油烟无组织排放。
6、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的Ⅲ号排放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Ⅳ号排放标准。
加快公交车的更新换代步伐,“十二五”期间全部车辆达到欧III标准。各部门齐抓共管,严把销售关,要求新车销售必须达到欧III或欧Ⅳ标准。近期全部达到欧III标准,其中相当一部份要达到欧Ⅳ标准,中期和远期要全部达到欧Ⅳ标准。加强二手车的汽车尾气污染控制工作,对不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准上市交易。
提高油品质量,降低机动车燃油硫和烯烃含量。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的检测,强化在用车监督管理。
依靠城市交通道路和停车场的建设完善,保持城市车流畅通。强化对大型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建设完善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染控制的各类设备,避免局部区域机动车尾气污染。主要道路要安装车流量和NOX监控系统,根据监控情况确定车流调控方案。
四、声环境保护
1、城镇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
巩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结合城市化进程,加强管理,巩固现有噪声达标区,创建新的噪声达标区。在建成区扩建同时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中远期重点在各建制镇建成区设立噪声达标区。至2015年,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区域噪声达标率达100%。
2、加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污染防治
实施长效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率100%。限期治理整改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企业要搬迁或关停。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按照总体规划,避免出现居住、文教区与噪声源混杂现象。严禁在居民密集区、学校、医院等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或震动危害的企业、车间和其它设备装置。
3、控制社会生活噪声
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城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别对交通、社会生活、建筑等噪声源进行具体管理,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建立群众监督网络,实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
取消“马路市场”,各类露天市场必须迁入室内。合理布局各类市场,控制规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引起的噪声扰民。
加强娱乐场所管理,限制营业地点、时间和设备安装。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否则,文化行政部门不发放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不发放营业执照。
禁止在店堂外或其它露天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喇叭进行促销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城区噪声敏感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事先经环保、公安部门批准。
规范各类通风和空调设备的安装高度和位置,现有噪声扰民的空调器要限期整改,加装减噪、隔声设备或改变位置。
4、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完善城镇道路系统,改善路面状况,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减少鸣笛、降低噪声。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
随着拥有轿车人群的增加,新建居住小区必须建设停车库,合理控制现有居住区机动车进出,保证小区内部通道的畅通、安全和安静。
5、建筑施工噪声整治
控制住宅装修噪声,晚9时至次晨7时禁用冲击钻、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和震动机械施工设备。
对工地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卷扬机等)强制安装隔声设备,淘汰落后建筑工艺,限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
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避免多点开花。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倡导文明施工,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
五、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1、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垃圾发生量。建设完善滁州市区和各县(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分阶段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滁州市区保持100%的无害化处置率,各县(市)2015年达80%。深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以市场化经营方式鼓励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和相关的科学研究。近期重点做好各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污染治理,防止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溪流。
各县(市)乡镇采取“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市)处理”的方法,由各乡镇分别收集,按照资源共享原则,由专业部门统一清运和集中处置,实现县城半小时交通圈范围内基本由县城集中处置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偏远乡镇通过堆肥、无害化卫生填埋等手段,提高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重点抓好工业固废的处置利用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到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保持在100%。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为主、填埋焚烧等处置为辅,对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控制。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发展无废、少废工艺,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原材料的流失,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建立滁州市固体废物资源信息交换平台,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行网上公示,由固体废物产生者发布资源信息,由固体废物利用者接纳利用,由环保部门监控,形成一个信息充分、交换及时、利用有效、监管到位的综合利用网络。特别要强化电子废物的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实行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实现零排放。建立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产生源头做好登记申报,运输路径做好跟踪监管,最终处置去向做好监控监测,形成实时的、动态的、监控到位的、转运及时的、处置安全的管理模式。严格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对其利用、处理和处置实施许可证制度,防止任何形式的不合理利用和处理处置,对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进行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风险评价,明确提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方式。
3、加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全市医疗废弃物,须经专门统一收集后纳入滁州市医疗废物处置系统统一处理。加快开展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和排泄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置工作。
六、其它污染控制和防治
适应形势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开展放射性污染、微量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多样化的防治工作,特别要重视饮用水源“三致”物质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事故的污染防治对策,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加强辐射污染防治
建立核与辐射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建立滁州市放射源监管中心,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开展清查放射源行动,严格放射源的管理,废源上缴收贮率达到100%。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对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管,防止放射性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放射性废物贮存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对工农业生产等人为活动所造成的电磁辐射和天然辐射进行监督管理,优化电磁环境布局,防止电磁辐射污染。
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放射源计算机登记系统,实现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推进玻璃幕墙改革,采用新型的墙体材料,减少建筑光污染。加强霓虹灯、广告灯等的管理,减少夜间光污染。合理调整夜间亮灯的区域、时间,完善城市夜间亮灯工程。
优化城乡绿地系统布局,改善城市下垫面;建设城市生态廊道,改善城市风道;加强各类热源管理,提高工矿企业冷却水循环回用率,减少热源排放。
2、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多为低浓度、高毒性、半挥发性等特征,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并对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
“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杀虫剂、工业化学品、工业生产或燃烧过程副产物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加强有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有毒化学物质污染。
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1、村镇生活污水处理
发展村镇生态型公厕,大力建设集中式沼气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采用慢速渗滤系统、人工湿地系统等土地处理工艺,实施分散收集和小规模的集中处理。对处理好的污水进行综合利用研究,争取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
2、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在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继续实施禁养区、限养区工程,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生活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
推广普及健康养殖的技术和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牧业,大力推广养殖场沼气工程,充分利用沼液、沼渣及沼气等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物质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十二五”末9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生态养殖。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入,坚持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建设一批畜禽粪便有机肥生产基地,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至2015年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3、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技术
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倡导农业废弃物内部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改进灌溉方式,推行滴灌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平原地区通过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工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丘陵区域推广以加强水土保持为主的生态农业工程,改进农田耕作方法,倡导水土保持和保水保土耕作法,防止水土流失。
4、农药化肥的使用管理
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按照相关生产标准,控制和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
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氮、磷、钾肥,改进施肥技术,广泛使用复合肥、有机肥、农家肥,努力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基本农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动态监测土壤、农作物的农药化肥残留量,科学合理调控农药和化肥施用量。
5、生态村镇建设
通过生态村镇和生态县(市、区)建设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规划至“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国家级生态村1-2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村1-2个;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6、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保护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和省环保专项资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八、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保护现代化装备的投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科研和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教育与培训,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1、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业务能力建设
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方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能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重点对农村生态环境、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进行监察。实施环境工程监察,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跟踪,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跟踪率达到95%以上。
(2)基础建设
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配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车辆和器材。装备应急事故处置中对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现场快速检测仪器。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监测仪器配置
加强市县二级监测站的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全市环境监测水平。加强实验室的现代化建设,重点加强在线连续自动分析、微量有机污染物、辐射监测和生态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各县(市、区)站重点加强计算机、先进的常规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的配置。拓展生物监测项目,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
(2)应急监测能力
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置先进、实用的应急监测设备,提高特殊污染物的应急监测能力,各县(市、区)站重点加强常见污染物的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形成响应快速、技术先进的应急监测网络。
(3)自动监测系统
加强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形成实时监控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现状的自动监测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三大监测网络。
3、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科研应用性研究
密切联系滁州环境保护实际,以改善滁州环境质量为要旨,有重点地安排环境科研资金,加强环境科研应用性研究。重点做好:
——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总量分配技术和政策研究
——区域、流域排污权交易研究
——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研究
——持久性有机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研究
——滁州城市“蓝天工程”对策措施研究
——受污染河道生态修复技术及示范工程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
——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和“3S”推广示范工程
(2)加强国内外环境科研交流
以环境科研项目为依托,广泛开展国内外环境科研交流,借用外部力量,解决滁州环境保护的难点和焦点问题。
4、环境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覆盖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化网络,通过规范化的信息管理,建成信息采集、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资源共享于一体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完善环境保护中心数据库,高效地完成日常环境信息处理业务,提高环境管理工作的效率,辅助环境计划决策,促进环境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加强常规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监测、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和实验室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建立环境监测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监测信息网。利用网络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建立全天候的环境监察指挥、通信、信息系统。
——建设滁州市环保系统的内部专线网
——建设滁州市环境保护中心数据库
——建设污染源总量控制综合管理系统
——建设生态环境监督监测管理系统
——建设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
——建设区域流域环境决策辅助系统
5、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和能力建设
⑴建设环境教育基地
结合滁州实际情况,建设环境教育基地,使全市人民通过不同途径接受环境教育。
——饮用水源保护教育基地
——环境基础设施教育基地
——湖库富营养控制教育基地
——企业环境教育基地
——环境监测站教育基地
⑵壮大环境宣传教育阵地
开展“绿色系列”、“绿色公益使者”、“环保小卫士”、“环保人物”等绿色细胞工程创建活动。
建立有效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开辟新的宣传渠道,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功能。鼓励各种类型的广告企业和经济实体从事参加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的宣传,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活动,使环境宣传教育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举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主题活动,扩大环境宣传的社会影响和效果。把每年的“3、22”水日和“4、22”地球日作为环境保护社会活动日,“6、5”世界环境日所在周作为环境保护宣传周。
⑶环境教育培训网络和系统建设
联合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建设环境教育培训网络,在“十二五”期间,在大、中、小学校建设2个环境教育培训网点,同时建设5个社区环境教育培训网点。
6、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到2015年,全市环保队伍要在编制范围内增加总量,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养,普及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宏观决策、工作协调和工作创新能力。建立一支“执法严格、勤政高效、办事公正、形象优良”的公务员队伍。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改善执法人员文化结构,形成以环保、法律为主,专业结构合理,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执法队伍。加强放射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在专业技术人才选择上,把高层次的数学模型、环境经济和规划、电子技术、自动化检测、核与辐射等急需人才作为引进和培养工作重点。加紧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科研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方位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科研技术业务培训,鼓励在职学习,建设学习型监测站、研究院(所)和专业管理机构,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根据滁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和滁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结合滁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开展以下十个方面的工程项目,合计总投资126.1764亿元,约占“十二五”滁州市GDP的2.18%,详见附表5。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
主要有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投资估算211273.6万元。
二、氨氮减排工程
主要有污水厂脱氮脱磷、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投资估算117927万元。
三、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主要有集中供热工程、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二氧化硫为目标),投资估算508925万元。
四、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主要有电力行业烟气脱硝、非电力行业(钢铁和水泥)脱硝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氮氧化物为目标),投资估算17668万元。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程
主要有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场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为目标),投资估算118881万元。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主要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投资估算3600万元。
七、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有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清洁水源建设,投资估算132125万元。
八、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主要为辐射环境监督站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500万元。
九、生态保护工程
主要为生态功能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投资估算122440万元。
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能力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环境应急中心建设、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投资估算28425万元。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强化各级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施“环境立市”、“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建立政府宏观和重大决策环境评估决策机制,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形成领导重视、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检查督察得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氛围,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
政府一把手对环境保护负总责,亲自抓,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率、环保投入占GDP比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政绩考核制度,把绿色GDP指标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年度分解环境保护规划,层层分解规划任务,认真实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确保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地方环保政策法规,严格执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决策环境评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的项目,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实行污染源排污情况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环境审计工作,建立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定期向公众公布企业环境绩效。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组织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作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和环境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
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制定化工、医药、水泥等行业重点产品的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坚决淘汰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落后工艺和污染企业。
制定地方优惠政策,鼓励节水、节能事业发展,鼓励废旧物资回收综合利用,鼓励各级政府绿色采购和居民绿色消费。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
三、试行排污权交易,改进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排污权入场交易的有关管理办法和交易细则,建立总量控制台帐、排污权交易的排放与配额跟踪系统及排污权交易框架体系,试行主要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初始分配的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发挥市场的环境资源配置作用。
四、保证资金投入,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
按照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计划,落实各项工程项目,明确项目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资金安排,把各项工作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以项目带动城乡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调控、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等多种形式,实现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通过国家拨款、企业自筹、地方财政、银行借贷、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等手段,多方筹集环境保护和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按照“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付费制度,进一步提高收费标准,采用BOT等形式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以及国家、省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扶持各县(市、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加强资源危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
实施政府环境行为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为公众行使监督权、议事权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公众听证制度,让公众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到环保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来,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培育生态文化,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围绕“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介,举办 “环境警钟”专题,开展“小公民在行动”、“珍惜环境、爱护生命”万人签名和“送环保知识下基层”以及环保座谈会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生态理念,积极倡导绿色文明,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观念。倡导绿色消费观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淘汰一次性资源消耗型的消费品的生产销售,推广宣传节水用具,大力开展垃圾收集、分类处置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资源的环境氛围。
六、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先确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环境改善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清洁生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开展工业型生态环境建设、生活污水控制与水环境治理、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建设等科技工程示范,培育和建设一批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试验区、示范区。
加强科学研究、科技示范工程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
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全面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服务业。
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加大环保系统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培养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培养环境保护建设所需各级各类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省内外、国内外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绿色产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借鉴国际环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并完善以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绿色服务为主导的环境保护投资贸易政策体系。
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贷款、赠款,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人力资金资源,加快我市环境保护建设步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滁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详情请见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十二五规划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