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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2-22 11:34: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推进我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各县(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任务书的通知》(舟政办函〔2011〕4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舟政办函〔201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污染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污染减排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0年底,我区化学需氧量累计下降15.16%,二氧化硫累计下降15.69%,两项指标均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区将迎来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新高潮,经济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主要污染物增量压力巨大,资源能源与环境矛盾将更为突出,因此必须牢牢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这对于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推动群岛新区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兼顾。服从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污染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兼顾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的总量控制。

(二)分解落实。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部门、行业、项目,明确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上下衔接、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三)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做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里下达舟山市的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COD)削减9.5%(其中工业加生活削减9.3%)、氨氮(NH3-N)削减12.1%(其中工业加生活削减12.0%)、二氧化硫(SO2)削减10.0%、氮氧化物(NOX)削减4.6%。

舟山市下达我区的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COD)削减6.0%(其中工业加生活削减5.5%)、氨氮(NH3-N)削减9.0%(其中工业加生活削减8.5%)、二氧化硫(SO2)削减12.0%、氮氧化物(NOX)确保持平。

四、工作措施

(一)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重点还是生活污染源的减排。“十二五”期间必须保证我区重点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力争使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70%以上。

(二)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有效实现管理减排。拟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一级B标准,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实行提标改造,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B。

(三)实现从单纯依靠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并重的转变,特别是要在做好工程减排基础上,加快结构减排进度,在管理减排上做好文章。

(四)积极实施再生水回用工程,重点是提高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十二五”期间要努力使我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

(五)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是“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新的突破口,力争通过减排这一平台将我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监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监管。“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对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和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脱硫设施的监管,实现二氧化硫的管理减排。

(七)要在全区实行用煤总量的控制,加大小型燃煤锅炉和小砖窑淘汰力度;同时配合市做好机动车总量实行有效管理工作,加快淘汰未达到国Ⅰ标准的机动车,逐步淘汰未达到国Ⅲ标准的柴油机动车,加速淘汰低速载货车,促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的提前报废。

五、重点减排项目

为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我区确定了8类41个减排重点项目作为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的工作重点,各乡(镇)政府、街道、区属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严格督查,确保所有重点减排项目全面如期实现减排。同时考虑到减排核查时存在的核定风险,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完成上述减排重点项目基础上,继续深挖减排潜力,进一步拓展减排空间,并积极组织实施,其新增减排量作为减排重点工程的必要补充,从而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市下达我区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必须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不包括机动车减排)如下:

(一)废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区废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34个,预计可实现COD减排1332吨,实现氨氮减排149吨。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11个,计划实现COD减排797吨,氨氮减排80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结构减排等减排项目12个,计划实现COD减排404吨,氨氮减排10吨;农业源污染治理及结构减排项目11个,计划实现COD减排131吨,氨氮减排59吨。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区废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19个,预计可实现SO2减排2088吨,实现氮氧化物减排55吨。其中4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减排SO2269吨;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通过管理减排实现SO2减排1700吨;关闭淘汰落后小砖窑等结构调整减排项目6个,减排SO2119吨,减排氮氧化物55吨。(详见附表1)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污染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强势推进。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根据“十二五”减排特点和要求重新调整充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重点抓好减排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污染减排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减排办负责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其他各部门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详见附表2)

(三)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减排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污染减排督查机制,确保减排整治任务顺利推进,减排项目按要求实现减排。同时要加强现有减排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防止污染反复反弹,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

(四)严格考核问责。污染减排是一项约束性指标,要层层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减排问责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进行限期督办。

(五)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监督合力,将全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继续推向深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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