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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4-20 10:17: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中,全县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为切入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实施结构调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提升等措施,实现了环境保护从滞后于经济增长向与经济发展同步的转变,实现了环境质量由局部好转向总体改善的转变,实现了群众对环境保护较不满意向普遍赞许的转变。在全县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总量不断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两项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既定的目标任务。

(一)  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任务超额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拆除落后水泥生产线两条,淘汰落后水泥生产产能20万吨。拆除75立方米高炉一座,淘汰落后冶炼产能10万吨。逼退落后印染企业五家,淘汰落后印染产能10000万米;拆改燃煤锅炉30多台;新修建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4万吨/日;加强环境执法,确保减排工程正常运行,全县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1946.89吨和250.55吨,较“十五”末削减48.85%和91.5%,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4%和27%的目标任务。

(二)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全县地表水水质逐年好转。“十一五”期间,我县的8条主要河流的11个监测断面,其中10个断面水质常年达标,1个断面水质呈逐年好转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河流综合污染指数相比“十五”末期大幅下降。黑河入渭口以及入黑河的7条支流全部达到功能区划水质标准。“十一五”期间各水平年河流水质类别评价结果统计见表1-1。

表1-1 “十一五”期间各水平年河流水质类别评价结果

水质

类别

断面个数(个)

占监测断面的百分比( % )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Ⅲ类

10

10

10

10

10

90 . 9

90 . 9

90 . 9

90 . 9

Ⅳ类

0

0

1

1

1

0

0

9 . 1

9 . 1

Ⅴ类

0

1

0

0

0

0

9 . 1

0

0

劣Ⅴ类

1

0

0

0

0

9.1

0

0

0

小计

11

11

11

11

11

100

100

100

100

达标

断面

10

10

10

10

10

90 . 9

90 . 9

90 . 9

90 . 9

黑河

Ⅲ类水域 ,达标

全县统计的十余家工业企业用水总量逐年减少,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16.43%增加至41.3%,提高了24.87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下降。“十一五”期间全县工业污染源用水和排放情况见表1-2。

表1-2  “十一五”期间主要企业工业用水和废水排放情况

年 度

统计项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环境统计企业(家)

14

13

9

11

12

用水总量(万吨)

2009

467.1

191.8

67.5

67.48

新鲜水用量(万吨)

1679

423.8

161.02

39.05

39.62

重复用水量(万吨)

330

43.3

30.78

28.45

27.86

重复用水率( % )

16.43

9.27

16.05

42.15

41.3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万吨)

1416.5

408.8

156.02

38.75

38.58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

1004

225.3

116.02

14.35

31.88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70.88

55.11

74.36

37.04

82.63

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6月,周至县日处理1.1万吨生态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处理生活污水7000余吨 ,建成区70%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三)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开展“蓝天行动”、查处“冒黑烟”现象,推广型煤、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拆改燃煤锅炉,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十一五期间拆改燃煤锅炉、茶水炉32台。强化扬尘管理,规范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清扫,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向前

秦岭北麓周至段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县政府高度重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秦岭北麓(周至县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由环保部门牵头连续8年开展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专项行动,防止了违法企业的污染反弹。加强了秦岭北麓的资源开发管理,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避免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沙河城区段综合治理正式开工建设,旨在打造风光秀丽的沙河生态景观廊道。周至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08年通过验收。目前,全县正在积极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打了翻身仗,从2008年,每年禁烧率达100%,综合利用率逐年提升。黑河水源地保护取得较大成效,输送水量稳定,水质监测达标。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机构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管护情况良好。园林绿地总面积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0年底,建成区绿化面积达到142384.47平方米,城市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

(五)农村环保迈上新台阶

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县完成投资1352.15万元,累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4处,解决了2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水务部门对安全饮水工程的饮用水进行定期监测,主要指标均能达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种类主要是液化气、沼气和太阳能。全县已建成户用沼气池7.2万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47732个,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厕率32.14%。全县累计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0家,其中有污染治理设施的10家,占总数的25%。治理后的粪便污水均不外排,发酵后的粪便用于农田施肥,建有沼气池的养殖场更是实现了“畜-沼-农”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丰硕,共创建生态示范镇6个、生态村66个,形成县、镇、村三级生态建设网络,有力推进了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六)城市噪声控制进一步加强

区域环境噪声值呈下降趋势,但随着道路车流量逐年增加,交通干线噪声值稳定中略呈上升趋势。总体而言,“十一五”期间,通过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的综合治理,县域噪声污染状况得到较好的控制。

(七)固废管理全面推进

“十一五”期间,积极筹建周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十一五”末,垃圾填埋场工程已完成总体工程的80%,“十二五”初即可投入运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基本被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剩余部分均被存贮及处置,达到了“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截至2010年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目前全县已有5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现集中处置,3家医药制造企业的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和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理率达到100%,达到了“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八)核与辐射管理不断完善

按照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以核辐射安全为重点,不断提升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完成电磁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排查、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持证情况专项检查及通信和供电企业专项检查等工作,对6家医疗机构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加强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队8枚放射源安全收贮工作的监管,消除了我县辐射安全隐患。

(九)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不断推进环境管理“四化”建设。落实环境管理“四化”要求,污染源管理推行一牌一员一册一方案“四个一”环境管理模式。环保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环境执法水平等都得到较大的提升,逐步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从源头上严把新污染入口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已批复的环评项目及时跟踪监督,加大在建项目执法检查力度,有力保障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大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猕猴桃加工、印染等行业的执法力度,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体系更加完善。每年超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近年来年均受理投诉案件100余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0%,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大气环境监测子站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24小时监测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空气污染指数。

(十)环境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以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村庄等绿色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倡导低碳经济,宣传环保理念。“十一五”期间,共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119家,其中县级97家,市级14家,省级8家。利用每年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人口日等纪念日,举行多部门联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极大的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组织开展了“爱我绿色西安、爱我绿色校园”、“做节能减排明星、夺奥运金牌”、“关注农村环境污染、保护渭河母亲”等十多起环保公益活动,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提升了我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了我县环境质量,实现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还存在,结构性、复杂性环境污染仍影响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对资源、能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大,环境承载能力和压力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国家对空气和水体各增加一项约束性控制指标,污染减排压力巨大。

(二)农村环境问题还较突出。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薄弱,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畜禽养殖及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问题有待解决。

(三)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生态环境保护还有待加强。

(四)随着人口和车流量的增多,声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其中各功能区的噪声污染尤为突出,交通干线噪声对城市影响较大。

(五)随着“一城一园一区”建设,扬尘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趋势预测

(一)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方式和结构调整相互促进关系倍加密切;贯彻落实“三个转变”已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增长,这些将为“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跃上新水平、新台阶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随着“一城一园一区”建设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将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在全面总结西部大开发10年的基础上,已经确定了第二轮西部大开发10年战略,明确了未来五年到十年重点抓的九个方面工作、支持的三十八类项目、十条政策。其中生态环境、特色农业是支持的重点,“十二五”期间,我县必将获得国家、省、市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一核、一轴、三辐射”的空间框架体系,我县作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卫星城市和杨凌近邻,受核心城市和次核心城市的双重辐射,有利于更好地共享周边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资源,优化发展环境,争取重大项目。

第二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突出抓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和黑河水源地保护,以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卫星城市为目标,以“一城一园一区”建设为重点,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优先解决关系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建设、环境监督管理等手段,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环境素养。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低碳经济,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经济健康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优美、人居舒适的金周至。

二、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将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环境监管,坚持全过程预防,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建设边破坏的状况,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差别的环境政策。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推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集中力量、分类指导,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努力,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监管能力;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继续加强,初步建成“低碳、生态、和谐”的环保模范县。

(二)具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41.33吨、270.71吨以内,与2010年保持平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的5979吨、547吨的基础上削减9%和11.5%,排放总量控制在5440.89吨、484.1吨以内。

水环境质量——到2015年,水污染治理水平及水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进一步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标监测分析能力,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增加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辖区内地表水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基本无劣Ⅴ类水体;污水处理厂外排口、沙河入黑河口、黑河入渭河口三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市考指标要求,确保渭河干流(周至县段)出境段面水质达到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重点做好燃煤锅(窑)炉拆改、砖瓦窑的淘汰和扬尘整治工作,加强氮氧化物的污染防治。

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保持在“十一五”末水平或有所降低,功能区噪声在“十一五”末水平上有所降低,部分地区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固体废物——到2015年,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持100%。

生态保护——进一步协调、加强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基本形成保障生态安全的生态系统格局,受保护国土面积较“十一五”持平或有所增加;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

农村环保——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积极推进农村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畜禽养殖污水、粪便污染初步得到遏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无害化处置。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县50%的镇建设成生态镇,60%的村庄建设成生态村。

环境监管——初步形成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提高完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达100%,稳定运行率达80%以上。

(三)主要规划指标

表2-1  主要规划指标体系表

序号

类别

指标

标准值

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指标

1. 二氧化硫排放量

≤ 741.33 吨

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5440.89 吨

3. 氨氮排放量

≤ 484.1 吨

4. 氮氧化物排放量

≤ 270.71 吨

5. 危险废物安全贮存或处置率

100%

工业污染

防治指标

6. 二氧化硫排放量

≤ 388.46 吨

7.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152.88 吨

8. 氨氮排放量

≤ 5.3 吨

9. 氮氧化物排放量

≤ 120.14 吨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0

11.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100%

城市环境

保护指标

12. 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天数

≥ 300 天 / 年

13.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4.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0%

15.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16.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0%

17.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面积

≥ 50%

18. 交通干线噪声达标路段

≥ 50%

生态环境

保护指标

19. 森林覆盖率

≥ 72%

20. 重要湿地保护

面积保持稳定,质量稳中有升

21.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

≥ 60%

农村环境

保护指标

2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23. 秸秆禁烧率

100%

24.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25.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70%

2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

≥ 85%

环境监管

27.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

100%

28.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率

≥ 80%

第三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经济发展转型

“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到2015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9%、11.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与2010年持平的减排目标。

(一)强化结构减排,为经济发展创造环境容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关闭年产1000万块以下的粘土砖生产企业,逼退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空间,用于经济效益好,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建设项目。

(二)实施工程减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制定支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和脱氮工程,新建一批污水处理工程和中水回用工程;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设符合污染减排要求的工程改造项目。

(三)完善管理减排,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减排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三大体系,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化“规划环评”、“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物产生量。引导企业自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用经济杠杆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污染减排。将“保运行”作为管理减排的重要手段,坚强已建成治污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推广科技减排,提升科技对污染减排的贡献率

围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预防和过程控制等先进成熟技术;围绕区域资源环境优势,实现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坚持用生态经济理念指导工业园区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二、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一)工业污染防治

1.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

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发展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低能耗产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耗能、高技术和高水平发展,达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结构形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的工艺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降低产品能耗、水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在重点工业企业中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印染、果汁、化工等污染严重企业的监管力度。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源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工业污染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偷排、漏排、直排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力度,实行企业申报、在线监测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控体系。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切实降低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对新扩改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以及环境工程监理制度。

(二)水污染防治

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创新水环境管理思路,继续强化总量控制,降低污染负荷,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1.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

在“十二五”期间筹划建设周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扩大收水范围,提高污水处理率。完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脱氮除磷设施建设,确保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积极推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到2015年,重点镇均应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加快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

尽快制定我县再生水回用政策,加快再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和推广再生水回用技术,鼓励和支持学校、宾馆、社区建设再生水回用工程。

3.加强用水和节水管理

继续深入开展节水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加强计划用水,强化管网管理,提高生活用水节水率;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实施灌区节水改造,调整农作物的种植结构,推广新型节水灌溉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率。

4.落实渭河流域生态补偿体制

认真执行《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贯彻渭河流域水环境断面考核体系,履行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职责。

5.保护水源

加强地表水源地的保护与治理,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建设,保持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建立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科学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为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饮用水源地检查频次,完善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保护县城地下水源,缩小地下水开采总量,逐步实施黑河地表饮用水取代地下饮用水置换工程。开展地下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综合调控和工程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地下水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改善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强扬尘管理等措施,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目标。 

1.调整能源结构

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燃煤总量,大力推进天然气项目建设,鼓励工业生产、群众生活、交通运输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要能源,逐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加大建筑节能、供热节能、交通节能、生活节能,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强化节能管理,完善节能机制。积极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的开发利用。加强燃煤锅炉使用低硫优质煤的管理,确保煤质满足陕西省地方标准《城市用煤(DB61/283—2000)中全硫分≤0.80%,灰分≤15.00%的要求,严防高硫劣质煤进入。

2.发展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工程和热力管网建设,减少分散供热面积,提高能源利用率。逐步淘汰粘土砖瓦窑,推广空心砖,免烧砖生产技术。

3.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问题,增强各施工企业的防尘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开展扬尘控制研究,争取更多的优良天数,环境空气质量水平不断的提高,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4.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

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逐步落实《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工作和机动车尾气路检、年检工作。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加强机动车污染超标排放的控制和双燃料车改造,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排放,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实行油品等级质量管理。工商、质检部门应严格控制油品质量,加快推广低硫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大力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动力电池汽车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政、经贸部门应建立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5.加强大气环境预警能力建设

加大环保科研投入,逐步提高环境管理的科技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预测、分析、防控体系能力的建设。

6.适时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适时启动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促进“十二五”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噪声污染防治

“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强对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等的管理和控制,重点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使区域声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

1.交通噪声防治

加强对新建道路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新开发的区域,主、次干道路两侧宜预留一定绿化林带作为缓冲带,通过距离衰减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优化城市道路,构筑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和智能化的公路体系,优化城区交通秩序,降低城区机动车流量;加强机动车辆噪声监督管理,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规定,并逐步向城区周边分级推广;限制重型卡车等强噪声车辆穿越中心城区等敏感区域,推广修建低噪声路面等。

2.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制度,减少公众投诉率;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械;加大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审批备案制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查处的夜间违法施工行为,予以新闻曝光,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3.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实行部门联审制度,新建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噪声规定。对现有社会生活噪声源加强监督管理,对商业噪声、高音喇叭或其他声功率大的发声装备等生活噪声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改善噪声扰民现象。加强居民室内装修的管理,防止居住区内噪声扰民。着手开展县城新区环境噪声适用标准的划分工作。

4.工业企业噪声防治

加大对工业园区内噪声的管理力度,强化工业噪声的长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创建新的噪声达标区,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一时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合理工业企业布局,避免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杂矛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生活垃圾处置

推行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回用,大力开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置利用率;加强主城区和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加强固废管理并及时落实固废申报程序;鼓励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工业固废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排、乱排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改进工艺,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的产生量;鼓励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制定相关的激励管理体制。

3.危险废物处置

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处理监督;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产生;加强对医疗单位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实现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

 (六)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健全辐射环境监管机构,提高辐射应急能力;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提升辐射环境监管水平,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生态环境保护

(一)秦岭生态功能区保护

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秦岭北麓周至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明确秦岭北麓保护区涉及范围,科学履责,把保护生态环境和水源地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秦岭生态环境和水源地安全。对秦岭生态保护实施综合管理,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秦岭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矿场监管力度,关闭无正规手续的小矿场。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成果,保护好森林和湿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加强生态理念、生态文化教育

加强全民生态教育,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生态环保知识进行宣传,设置环境保护专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着力创建基层生态文化。

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一)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强化农村环保工作,逐步建立多元化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投入力度,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典型示范工程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保护农村环境的意识,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强化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环保标牌、界桩及警示标志,明确保护目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水源地环保工程设施,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建设,抓好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源水质情况,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标准,确保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加大农村生活环境污染治理

优化农村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

(四)加强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厂(场)污染防治

对养殖场、屠宰厂(场)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的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通过实施沼气、生产有机肥、无害化粪便还田等综合措施,重点使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厂(场)实现养殖废弃物、排放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五)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

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严禁“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建设;科学规划农村发展布局,推动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防止工业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一)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落实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管理的科技水平,加大“饮用水监测”、“河流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在线污染源监测”、“河道排污口”和“环境统计”等7个模块的环境监测能力。强化常规例行监测,拓展监测业务,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探索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或环境研究中心的可行性,走出一条队伍建设的新道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改善管理模式,建立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形成一个人才发展的良性梯队;加强应急监测,建立预警体系;逐步实施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三)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大投资力度,提升执法队伍的硬件能力。逐步建设污染源动态监察和动态污染源监察数据库,实现主要污染源自动化监管。

(四)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不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经费投入,重视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周至县环保志愿者组织,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力度。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作为整个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环境宣传教育的能力与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实施环境保护六大类重点工程,使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以实际行动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城镇提供环境保障。

一、水环境保护工程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升级工程

2011-2012年对已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使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一级A标准;2012年开始筹建周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力争在2015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2012年开始对县域重点企业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重点企业污水排放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到2015年底,全县重点建制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为核心,统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市政管网配套建设,做到同步运行,有效解决收水覆盖面不足问题,扩大覆盖范围。县城新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2013年底前,完成封堵各排污渠主要排污口任务,将县城所有的污水全部截入市政管网,最终引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三)黑河引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实施黑河流域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山区群众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开展农家乐污染治理示范活动,以点带面,逐步解决农家乐污染。实施移民工程,减少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对黑河水源地污染。

(四)渭河周至段水体改善工程

调整沿河工业产业结构,治理河道采沙采石行业,从源头降低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黑河入渭口湿地生态保护力度,恢复湿地生态及景观,强化湿地环境修复调节作用,改善渭河水质。

(五)沙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对沙河城区段河道实施生态治理。形成河流水面、人造湖泊、湿地水面等,增加绿化,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环境。

(六)黑河水厂建设工程

到2015年,县城日供水能力达1.2万立方米,供水户数达2.16万户,供水人口达8.2万人,供水管网达3.5万米。

二、大气环境保护工程

(一)工业粉尘治理工程

对工业锅炉和窑炉进行深化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同时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县城综合整治工程

逐步减少县城内的裸露地面。全面清理整顿县城干道和各种物料堆场,控制建筑工地和物料储运的扬尘污染,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注重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建设防风固沙林网、林带,增加河岸植被覆盖率。

(三)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程

逐步落实《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工作和机动车尾气路检、年检工作。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加强机动车污染超标排放的控制和双燃料车改造,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排放,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新车准入制度,实行油品等级质量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

(四)清洁能源工程

建设县城汽车加气站、集贤产业园燃气输配分站,到2015年,全县天燃气用户达到3400户,县城气化率达30%。加强液化气加气站管理,到2015年,全县液化气使用户数达1.4万户,加气站20个。

(五)集中供热工程

力争新建居民小区、工业集中区及大中型公共建筑全部采用集中供热,逐步扩大供热范围,提高居民用供热比重,力争“十二五”末集中供热覆盖面积达到40%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

加强对秦岭生态功能区内工程建设的审批和监管力度,防止工程建设导致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申请碳汇项目,开拓碳汇市场,为全县生态建设注入资金。建立生态环境社会评价体系,动员公众参与环保行动,跟踪监督生态环境质量。实施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开展秦岭北麓大熊猫及其它野生动物调查,掌握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的动态变化趋势。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预警监测及评价技术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成生态监测网络和综合信息平台、生物物种和环境资源数据库、种质库和基因库,逐步建立林业、环保、土地等部门能够数据共享的生态数据管理系统。

(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西安黑河引水工程的水源涵养地。“十二五”期间将进行示范保护区建设,建设防火瞭望塔3座,完善标本馆建设、宣教中心宣传培训设施设备及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巡护道路维护等以及动植物保护与监测研究,使之功能更趋于完善。陕西省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十二五”期间,完成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建设任务,新建4个保护站及野生动物临时救护站。

(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造林20万亩,使全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72%。加强土地资源综合整治和管理,耕地保有量71.92万亩,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00公顷。

(四)天然林资源保护及生态绿化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周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周至县黑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和周至林木种苗交易市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四、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一)生态创建工程

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县50%的乡镇建设成生态优美乡镇,60%的村庄建设成生态村。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措施,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工程

建立粪便、有机厨余垃圾、木屑等废弃物的集中堆肥设施建设,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在畜牧业中倡导发展循环工艺,鼓励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提高沼气、沼液的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和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农肥和能源。

(五)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在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六)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程

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和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加大人饮工程建设力度,2015年,镇、村日供水4.8万立方米,供水管网达157万米,供水户数14万户,供水人口50万人。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工程

(一)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加快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压缩站建设步伐,确保周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2012年初正式投入使用,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二)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所有危险废物缴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加强宣传和指导,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和利用。

(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有关优惠政策,重点推进尾矿、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六、环境宣传教育工程

(一)绿色文明示范工程

继续以“绿色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创建重点、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创建层次,实现“创绿”活动全县覆盖。在2015年,创建国家级绿色文明单位2个,省级绿色文明单位5个,市级绿色文明单位10家,县级绿色文明单位100家。

(二)环保“三个一”工程

在全县各镇深入开展环保“三个一”工程(环保一条街、一条路、一面固定宣传牌),力争在“十二五”末,全县环保示范街、示范路,环保固定宣传牌实现乡镇全覆盖,以示范创建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环境保护培训工程

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培训,举办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结合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创建环境友好企业。不断加大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第五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以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转变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政策,各镇政府及各部门根据政策引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将环境保护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继续实施扬尘污染问责制度,加快实施《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夯实各级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要在各辖区范围内逐步建立责权明晰、部门联动的一套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监管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据相关法规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各部门合作,细化管理和分类指导

切实加强各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发改委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划,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完善经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作用,相关部门要做好环境建设与日常管理,对规划项目进行细化,明确各个项目的完成时限,对各项保障措施进行合理排序,设定相应的实施时间表,适时调整,滚动实施。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对全县环境改善和持续发展具有根本性影响的项目,要在政策上扶持,牵头投资或探索新的建设模式,制定推进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制度及优惠政策。对于其他环境保护项目,要以政策为引导,加以扶持,其资金来源主要靠企业、集体和个人等多渠道筹措。

三、加快环境法制建设步伐,促进环境经济政策实施

建立环评、环境监理、“三同时”、环保验收联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环评资格管理,提高环评质量,落实环评责任制,大力引入环境监理,严格环保验收,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和不审批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局面。

在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多元化环境经济政策,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推进绿色信贷制度实施,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搭建节能环保信息平台,提高绿色信贷管理能力建设。实行绿色财政,政府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以及宏观规划中,考虑经济效应同时考虑环保效应,推广绿色GDP制度。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明确环境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法规要求,提高项目准入条件,加大产业调整力度;适时针对辖区污染防治重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并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在水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治理等方面,极探索区域联防联治工作、统一行动、联合督察、跨地区协作机制。

在建设层面上,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和装备设施,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监督管理手段。加强实验室基础及深度分析技术装备投入,提高现场监测及实验室设备自动化水平,建立环境预警信息系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协同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环境监管及预警信息系统,完善污染源管理台账,建立一体化的环境自动监测与视频监控平台,形成实时动态的环境质量预警系统,实现全覆盖网格化移动执法。

五、建立多元环保投资渠道,落实环保项目建设经费

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投资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加大规划项目投资倾向性,在安排国家环保补助等资金时,以规划为依据,集中有限资金,优先安排纳入规划项目的建设资金,保证规划任务的完成。为确保各项专项资金能够落实到位,采取全过程监控的方式,由审计局负责全程监督,明确资金用途,从而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

发改委和财政等部门要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制定有利于环保事业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的指导和服务。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帮助企业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编报污染减排项目,进行政策资金扶持。做好重点治污项目的筛选、储备,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更大支持。抓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开展绩效评估,促其尽快发挥治污效益。此外,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增加环保投入。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设施有偿使用、多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运用投资补助、收取污染物处理费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事业。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探索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建立环境价格体系。

六、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切实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有效的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加强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执法工作的监督,通过环保热线、网络、新闻媒体广开举报渠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行使自己的检举和控告权。建立社会公众举报案件的快速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排污单位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查处-反馈”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尝试实行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制度,激励更多的公众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公众环保听证制度,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以及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前,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周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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