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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9-25 11:22: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于“十一五”期末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实,紧紧围绕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江南新城、主城第三增长极、城乡一体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综合分析“十二五”时期本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有利条件,编制《重庆市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设置环境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确定优先领域和调控原则、制定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有序高效应对环境挑战,保障生态安全,从环境领域助推全区“十二五”社会经济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将我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和环境优美的国家级新兴城市。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回顾及展望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生态安全作为“六个巴南”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十一五”期间的不懈努力,总量减排目标超额完成,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维护,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

1. 大力加强污染防控,超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十一五”期间,以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总量减排为抓手,大力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控。一是建成中心城区和部分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治污设施,先后建成李家沱、鱼洞、木洞、惠民、忠兴、石岗、东泉、南泉鹿角污水处理厂等,并同步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次级河流截污干管,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约8.6万吨,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提升至84.7%。城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推进,新建花溪垃圾中转站1座,配套垃圾收运车辆34辆,现共有生活垃圾收集站47座,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二是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安装及升级改造,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提高至99.3%,万元工业增加值COD和SO2排放强度分别降至2.64 kg/万元和5.54kg/万元;三是深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环保搬迁,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通过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升,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逐年降低。“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源消耗5年累计下降22%,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20%)。万元GDP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强度比2005年分别降低了41.5%和49.5%。至目标年2010年,COD和SO2排放量分别降至5,039吨和8,976吨,比基准年2005年分别下降17.75%和13.93%;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COD和SO2超额减排量分别为54.7吨(超额5.6%)和252.8吨(超额21.5%)。

2. 全力推进生态建设,景观生态显著改观

以“森林巴南”和“绿地行动”建设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苗木基地和长江两岸绿化工程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通过多年的持续造林、育林,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辖区内的安澜鹭类自然保护区、圣灯山自然保护区、明月山和铜锣山等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区域内景观生态大为改观,全区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1.9%,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2.3和4.3个百分巴点;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1平方米,比“十五”期末增加7.6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0%,比“十五”期末提高8.5个百分点。

3. 逐步完善环保机制,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从政府管理和决策层面,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巴南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办法》,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环保实绩考核机制;形成了环保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推进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环境行政执法等的工作制度。二是逐年加大环保投入,增设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规范内部管理,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达标建设,全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区环境监察支队2008年通过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区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通过了重庆市二级三类站达标建设验收。三是辖区内初步形成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构建了区内危废、医废和放射性物质的监管体系,系统开展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对区域内沿江、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制定了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制度。

4. 环境质量趋于稳定,环境绩效逐步显现

“十一五”期间,以“蓝天”、“碧水”、“宁静”、“绿地”四大行动为代表的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区域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抑制,环境质量总体趋于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2010年中心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053mg/m3、0.104mg/m3和0.053mg/m3;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8天,满足二级以上的天数比例由79.2%(2005年)逐年上升至84.3% (2010年)。
二是水环境污染状况有所改善,长江巴南段水质较好,稳定保持在III类水域标准;饮用水源地安全逐渐加强,城区和中心场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7分贝和64.8分贝,均满足国家标准。
全区在“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并成功创建巴南区市级园林城市、市级森林城市和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一系列环境创建活动,有效解决了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城市宜居度,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绩效逐渐提高和显现,“十一五”末,全区群众环境满意度上升至73.86%,高于主城区平均0.94%;在市对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实绩好”等次,2010年位列全市第四;在市对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实绩好”等次,2010年位列全市第四;2010年环保系统目标考核位列主城第一、全市第二,创历史最好水平;区环保局被评为全国和全市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评估见附表1 )。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是我区进入全面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重庆市规划的“江南工业走廊万亿板块”和“二环沿线万亿板块”开发布局,为我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全市及我区未来不断增长的经济总量以及在环保科技开发引进及应用上的突破,将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和技术保障;全区城市圈层式功能分区的划定、沿江产业带和各镇(街道)的功能的规划,为我区未来城乡空间结构及产业经济发展进行了清晰的布局,也为环境分区调控提供必要的前提;全区在未来五年内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三次产业结构将“十一五”末的8.9:52:39.1调整为5:50:45,将为解决结构性污染和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发挥关键性作用,为我区向绿色经济转型创造良好契机;“宜居巴南”、“森林巴南”以及重庆市主城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将持续完善环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各阶层环境意识日益增长,将为环境保护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民众支持。

基于我区“十一五”末情况,结合“十二五”期间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发展态势,在未来五年内,预计原来尚未解决的环境历史欠账和新型污染问题将交织在一起,资源环境约束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全区面临较大的环境挑战。主要体现在:

1. 污染物新增量逐年增加,持续改善环境压力大

全区经济结构调整速度较缓慢,区内传统企业污染物排放相对强度高、排放总量大且聚集度高。地区整体经济仍体现出粗放型特征,部分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常年超过其环境容量,造成局部地区污染状况严重。具体表现为,一品河和花溪河为重度污染,部分段面水质类别为Ⅴ类和劣Ⅴ类;大气环境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日均值0.104mg/m3)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100mg/m3),酸雨频率(85.71%)和酸化程度仍然居高不下。长期的超标环境不仅威胁区域内人群健康,还构成了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专栏 1-1 巴南区次级河流水质评价( 2005—2010 年)

区域

河流

断面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级别

级别

级别

级别

级别

级别

巴南区

花溪河

南湖出口

/

Ш

劣Ⅴ

Ш

Ш

Ш

石龙桥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敬老院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五布河

箭桥

/

Ш

Ш

Ш

Ш

砖厂

/

/

/

Ш

Ш

一品河

抽水站

Ш

鱼胡桥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百节堤坎

/

/

/

劣Ⅴ

专栏 1-2 “ 十一五 ” 末巴南区次级河流水质评价

河流

断面

划分

类别

监测结果

(类别)

是否满足

水域功能

主要污染物及超标评估

花溪河

南湖出口

满足

/

石龙桥

劣Ⅴ

不满足

氨氮(3.14),五日生化需氧量(0.87),溶解氧(0.68),高锰酸盐指数(0.08)

敬老院

劣Ⅴ

不满足

氨氮(3.24),溶解氧(0.95),五日生化需氧量(0.89)

五布河

箭桥

优于

/

砖厂

优于

/

一品河

抽水站

不满足

氨氮(0.13)

鱼胡桥

劣Ⅴ

不满足

氨氮(1.14),五日生化需氧量(0.62)

百节堤坎

满足

氨氮(1.00)

按相关规划,随着全区城镇人口的不断增长以及中心城区和二环经济带的集聚效应,到2015年全区总户籍人口约89万,常住人口将达到115万,城镇化率74%,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亿元。据调查,生活废水是全区废水排放的主体(排放总量的60%);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氨氮(NH3-N)和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已超过全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总量的90%。工业废气是废气排放的主体,工业源二氧化硫、烟尘、粉尘量排放均超过生活源的90%。因全区经济总量增长,生活和生产污染物新增量预计将不可避免急剧增加。如按照目前的资源消耗模式和污染控制水平预测,2015年全区SO2新增量估计为1,911吨,氮氧化物(NOX)新增量186.4吨,COD新增排放量2,118吨,NH3-N新增排放量203吨(分别较2010年增加20.7%, 21.2%, 41.5%和23.1%)。如果全区经济结构不能由原有的“棕色经济”向“绿色经济”较快转型,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无法与经济增长水平脱钩,则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资源消耗与污染源排放总量会相应攀升并高居不下,这对持续改善环境构成极大压力。

2. 经济超常规发展加重干扰,增长与保护协调难度大

按相关规划,未来5年我区GDP以年均20%的速率超高速增长,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发展都将全面提速。到2015年,城镇化率将增至74%,工业总产值将达1,600亿元。相应地,交通运输、能源动力、环保、水利、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随之加快,龙州湾将建成城市副中心,我区将在较短时间内经历人口和产业快速集聚,这种超常规的社会经济发展在较短时间内对生态环境的干扰较大。同时,我区肩负重庆主城上游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屏障建设的任务。区域内的南彭水库、观景口水库、丰岩水库、龙岗水库和相邻南岸区的迎龙湖水库都对我区提出了水源涵养的要求;铜锣山、明月山属重庆市四山管制区域,樵坪山属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预计中心城区会因扬尘、汽车尾气、电磁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噪声等排放对城市生态环境加重压力;全区,特别是沿江产业带大规模开发建设及生产活动,会对环樵坪地区和麻柳沿江开发区原有的农村生态廊道造成割裂,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较大扰动,明月山、铜锣山和樵坪山等受到干扰和侵蚀的风险增强,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遭破坏的风险将加重;全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将在未来5年内将凸显。

3. 防范环境风险任务重,环境监管亟待提升

一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呈现小城区大农村的格局,且二元结构突出。城区中工业布局较差,工业区和商业区、居住区混杂,这对环境分区管理造成较大难度;二是区内现存部分污染企业生产及治理设施陈旧老化,部分区域存在着重金属累积污染遗留问题,尽管“十一五”末对这些企业实施了整治和搬迁,但原址的污染修复和新址的污染防控方面,未来五年内企业安全隐患仍存在着加剧可能;三是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滞后,环境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污染处置的需要,城乡环境统筹不完善,环保城乡统筹资金缺口较大,农村饮水源、生活污染等环境防治工作力度明显不足,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化工作仍需努力;四是部分新型污染在“十二五”期间将逐渐凸现。预计,麻柳沿江开发区(长寿化工园区麻柳拓展区)化工、机械和轻工产业新增的污染(包括拟规划的电镀和蓄电池项目),中心城区电磁辐射污染、界石工业园区(花溪工业园区界石拓展区)的数码产业等电子产品废弃物、重金属污染以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淤泥等非传统废弃物的环境影响将加重;五是综合监管能力不足以应对全区复杂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安全预警体系尚处于逐渐建立并完善的过程中,加之部分新型产业特征污染物掌握不清,现有应急监管和安全防范不能全面、及时应对这些新旧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不确定性增强。

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抓住重庆市主城区构建国家级中心城市、西部开放窗口和统筹城乡改革的先行区的历史契机,以“三大创建”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要抓手,实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为巴南区全面建设江南新城、主城第三增长极和城乡一体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致力于创建宜居环境。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源、清洁空气和宁静环境等。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片规划,建立更加符合区情的环境保护模式。在全区不同的街道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和考核方式;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责,分级管理,分阶段解决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协调发展,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同步协调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现城乡环境保护均一化。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继续强化污染预防和循环经济的原则,从清洁生产过程入手,尽可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产生的污染物最大可能加以回收利用,对无法循环利用的废物有效处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工程、管理手段,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应对新的环境挑战。

(三)编制思路

规划立足于我区的基本区情和流域、区域特征,从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入手,查找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挑战及其产生的原因,结合现阶段的技术能力和环境资源配置条件,采取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防治战略,科学、合理设定有一定难度但可达的规划目标和指标,确定“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和主要任务;规划强调传统的优良政策措施与创新机制体制相结合,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要抓手,以“三大创建”为依托,分地区制定有侧重的环境对策,充分发挥政府、民间社会和企业三方在环境事务中积极作用,从经济、社会和环境等角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定包括经济结构转型、环境治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等主要规划任务,加大各项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助推巴南区“十二五”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四)规划目标

1. 规划总体目标

“十二五”总体目标确定为“促绿色发展,构生态安全,保人群健康,创环境和谐”。一是坚持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确保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以有限的环境空间和最小的环境资源代价支撑区域内经济平稳增长;二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环境治污设施,推进环境风险预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三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持和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消除城乡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提供优良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四是延伸环境公共服务空间,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化解环境纠纷,致力于向全区各镇街人民提供更好的、均一水平的环境产品和环境服务,创建全区区域环境和谐。至2012年,完成主城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级森林城市等三大创建下达的目标任务;2013-2015年巩固和持续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开创“一城、一极、一区”生产先进、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 规划具体指标

(1)目标一: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具体指标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如期完成

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6152吨、2070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和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032吨和2237吨以内。

具体指标2:——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万元工业增加值COD、NH3-N、SO2、NOX排放量逐年下降。

具体指标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年提高

每年至少新增1个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项目,逐渐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目标二:逐步构建区域安全生态格局

具体指标1:——城乡环境公共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完善

全面推进全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具体指标2:——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稳步增强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具体指标3:——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率达95%。

(3)目标三: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具体指标1:——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花溪河、一品河、五布河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巴南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高于85%,主要大气污染物年日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低于68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0%;辐射水平维持在正常水平。

具体指标2:——城乡生态建设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

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4平米/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的面积不减少。

(4)目标四:努力开创区域环境和谐

具体指标1:——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创国模要求的标准化建设目标;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环保投资指数不低于2.5%。

具体指标2:——深入推进环境创建

会同重庆市主城区同创成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完成生态村创建8个和生态镇创建1个。

规划具体指标详见附表2。

(五)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范围为巴南区辖区,包括8个街道(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南泉、南澎、一品、惠民),14个镇(界石、安澜、跳石、接龙、石滩、石龙、天星寺、姜家、二圣、东泉、丰盛、木洞、双河口和麻柳嘴),共198个村和80个社区居委会。2010年末,全区总户籍人口85.75万人,常住人口90.8万人,辖区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时段为2011-2015年。

(六)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11月)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2002年6月修正)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国函〔2007〕90号)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

《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渝办〔2010〕30号)

《重庆市主城区二环区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重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2015)

《重庆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重庆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1-2015)

《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

《宜居巴南建设总体规划(2009-2017)》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工程总体规划》

《巴南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巴南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巴南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巴南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0-2015)》

《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1~2015年)》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划。

三、主要任务

围绕“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总体目标,重点实施环境分区管理、产业布局调整与结构升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效能提升等六项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功能定位,实施环境分区管理

1. 构建巴南区城镇圈层式空间结构

充分考虑巴南区情和发展阶段,按照全区“江南新城、主城第三增长极、城乡一体发展示范区”的定位,在空间上对全区城镇功能和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明晰巴南城镇发展圈层式的空间结构,即巴南中心城区,沿江产业带和乡村地域。三个圈层定位明确、三级体系层级清晰、联动发展的城镇网络体系,形成城市现代文明与乡村生态文明交相辉映的城乡形态新格局,促进区域均横发展,构建“生活”、“生产”和“生态”和谐环境。巴南区重点发展的“一带两区”三大经济板块从地域上分别位于中心城区(包含滨江城市经济带)和沿江产业带(包括环樵坪经济区和麻柳沿江开发区)。

中心城区紧紧围绕巴南区“一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江南新城巴南板块的城市核心组成部分。该区域依托良好的城市建设基础,坚持城市行政、商业、文化、娱乐中心定位,重点发展高档居住、总部经济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滨江旅游等第三产业,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服务水平,打造特色商业区和商务区。建设具有全球视野、国内领先、能够展示国家中心城市风貌、独具特色的城市建设首善之区。

沿江产业带坚持“一极”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是推进环樵坪经济区和麻柳沿江经济区的建设。该区域依托优越的交通条件和充沛的土地资源,抓住向二环时代挺进的历史机遇,强化门户枢纽,发展物流商贸,引导并承接重庆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向该圈层疏解;加强对外联系,辐射带动区域腹地;依托创新研发,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把沿江产业带建成新的特色产业区使之发展成为与中心城区共同带动全区发展的核心区。其中环樵坪经济区重点发展附加值高、污染少的数码电子、装备制造、服务外包和现代物流业,形成大产业、大物流的产业格局;麻柳沿江开发区重点发展重化工下游产业和轻工产业。

乡村地域的发展立足于“一区”的战略定位,该区域主要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民生,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三峡移民稳定生活生产,并探索面向国际的旅游示范。“十二五”期间该区域以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发展特粮特经产业,以农业示范园为重点,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快推广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把该区域打造成全市的“大菜园、大果园、大花园、大乐园”。

2. 强化环境功能区分区管理 

根据全区三大区域功能定位、生态环境特征、开发密度和资源禀赋差异,实施环境分区管理。贯彻“中心城区减压优化”、“沿江产业带集聚提升”、“乡村地域巩固保障”的环境调控原则,对不同的区域实施有差别的环境目标、采取有侧重的环境策略、明确各自的环境保护重点,设定有差异性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各区域又好又快地发展。

中心城区由于现有开发密度高,人口密度大,排放强度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始减弱,确定为优化开发区。该区域主要任务是通过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优化以及工业布局调整等方式,提升该区域内第三产业比重,淘汰落后生产,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集中式生活污水管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合理布局新场源建设,防治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合理规划布局声源,防治噪声污染;严格环境监管,提高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确保环境安全。对该区域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率、“三废”处理率、大气和水体质量、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指标。该区域加强对噪声、扬尘、汽车尾气、电磁辐射、生活污水、污泥等污染的防控。

沿江产业带是“十二五”时期巴南区的重点开发区。由于现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开发密度不高,规划年内加大开发力度和要素集聚,强化环境准入、合理产业布局和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引进优质、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项目。工业园区投产后,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园区和各企业环境治污设施的有效运行,该区域要防治工业三废污染、新型电子废弃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同时尽可能减小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并加强施工后对生态的恢复。

乡村地域内由于生态保护及有序开发的的需要,原则上确定为限制开发区。该区域需构建与该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相协调、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开发格局,以防范无序开发引致生态系统失衡。该区域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适度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建设成为全区乃至全市的生态保障区。该区域主要实施生态保护绩效为主,经济绩效为辅的考核。强化大气和水体质量、森林覆盖率、生物多样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等指标的评价,弱化对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指标的考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加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管制力度,开展生态空间修复和重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提高生态承载力和涵养水源能力。

为保障各区域公平发展权利,落实环境分区管理的任务,根据巴南区城市圈层式功能分区和辖区内各镇(街道)的职能及发展规划,规划年内加快编制巴南区环境分区管理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制定细化有利于各镇街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环境准入、生态补偿和相应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考核指标体系,并加以实施。

专栏 2 巴南区城乡发展空间布局及环境分区管理

1.优化发展区: 中心城区(由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4个街道组成)

区域定位: 为城市综合服务型功能提升区、城市副中心。

环境调控原则: 减压优化

主要环境任务: 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区域产业升级提供环境服务

突出环境问题: 建筑扬尘、噪声、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电磁污染。

考核方式: 对该区域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指标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出口等指标的评价。

对该区域进行调控,重点建设现代化城市群,在核心区辐射地带大力发展楼宇工业,吸引占地少、就业高、税源稳、环保型企业的入驻,大力发展商贸、餐饮、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大对该区域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进驻该区域的工业企业单位占地面积年产值≥120亿元/平方公里,执行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9千克/万元,氨氮排放量≤1千克/万元。

禁止发展污染重的项目。

2.重点开发区: 沿江产业带(由南泉、南彭、惠民、界石、麻柳嘴、木洞、一品、二圣、安澜、跳石、双河口、丰盛组成)

区域定位: 工业型城镇

环境调控原则: 集聚提升

主要环境任务: 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提供环境资源和环境容量

重点环境问题: 工业三废污染、新型电子废弃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生态系统扰动和破坏。

考核方式: 对该区域实行经济与环保并重的考核。实行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吸纳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内容。特别强调对该区域规划环评的落实和实施。

在环樵坪经济区的鹿角—界石新城组团(南泉街道、界石镇、南彭街道)等地,重点发展工业经济和商贸流通产业。积极培育升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数码产业、服务外包、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依托麻柳和木洞两大片区建设“麻柳沿江开发区”,重点发展金属压延、大型铸锻和精细化工产业、轻工产业、新材料产业、电镀和蓄电池产业。进驻沿江产业带的工业企业单位占地面积年产值≥120亿元/平方公里,执行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9千克/万元,氨氮排放量≤1千克/万元。

二环以内区域严禁发展畜禽养殖业及不符合产业定位的行业。

3.限制开发区: 乡村地域(由东泉、接龙、姜家、石龙、石滩、双河口和天星寺组成)

区域定位: 基础服务小城镇和旅旅游服务型小城镇

环境调控原则: 巩固保障

主要环境任务: 加强辖区生态系统和饮水保障,促进环境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重点环境问题: 农村面源污染、 畜禽污染、 水源污染、生活污染

考核方式: 经济考核为辅,环保为主的考核。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

该区域是大力 发展多样化、多功能、多元化的农业 ,有计划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大力发展休闲 观光农业,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

(二)调整产业结构与工业布局,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1. 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力

巴南区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新兴信息产业等战略性产业,加大新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力度,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稳步发展现代农业,构建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结合重庆市主城区创建国模方案,继续实施“退二进三”、“退城进园”战略,对于一些工艺落后和污染严重的、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或产能要逐步、有序、依法进行淘汰、关闭、搬迁、改造和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入园企业产业升级和生态链建设。规划年内,按计划关闭辖区内重庆南方、红旗、一品、东泉、神盾、富豪等水泥生产线或企业;完成辖区内攀钢集团重庆钛业、亚威精细化工、光宇摩托、重庆钢管公司、重庆水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耐德山花公司等数家工业企业环保搬迁项目。

2. 强化经济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

结合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园区规划的实施,原则上要求工业企业入园发展,产业逐渐向园区集聚。根据园区的定位、建设和运行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对已建成的花溪工业园A、B、C区及金竹组团所属部分,完善园区环境保护制度和基础设施,建立日常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工业园区废水、废气集中治理和深度处理。对正在兴建和招商的花溪工业园区界石拓展区(界石工业园区)和南彭物流基地,落实园区的环境管理机构,深入推进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对入园企业认真执行环境准入、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园区投产后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对处于前期论证开发的鹿角(茶园工业园区鹿角拓展区)和麻柳沿江开发区(长寿化工园区麻柳拓展区),及时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评,对工业园区发展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认真评估入园建设项目,提出合理的工业企业布局、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方案,对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输送转移等进行指导和制约。

控制未入园的工业企业发展规模,对现有小企业基地进行调整和重新规划布局。按照国家整治重金属企业污染的整体部署,加强排污监控,整治和搬迁相关企业并开展相关的环境风险调查,研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落实环境准入政策,将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布局的重要依据。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深化“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加快建立规划环评的齐抓共管机制,推动建立与发改、经信、市政、建设、规划、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实现产品、企业、园区的分层次生态管理。

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二是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清洁生产相关要求,有计划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对全区所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每2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对全区涉及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所有企业,每3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其他重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每5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三是深化医药、食品、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铅、汞、镉、铬、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企业以及其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从全过程减少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4. 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一是结合区内新农村建设、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推进沼气池建设;积极协助推进小南海水电站和丰盛垃圾发电站建设,逐渐降低化石能源使用的比例。

二是提高工业、建筑业和交通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再扩建水泥制品生产规模,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加强企业技改,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有计划地开展建筑节能试点。从企业准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产品等方面着手探索低碳园区建设。

三是制订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LED灯,增强全民节约理念,结合“宜居巴南”建设,努力创建全市低碳生活示范城区。

(三)深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建设优美宜居环境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围绕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1. 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防治水污染

以实现水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工业、城镇生活、农村三大污染源整治,深化辖区内次级河流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目标

推进巴南中心城区和各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和鱼洞污水处理厂维护和运行,按实际需求进行适当改造。全面落实《重庆市巴南区污水三级管网规划方案》,完善巴南区污水三级管网,增大污水收集处理率;改造淤塞严重、无法疏通的老旧管网,解决污水乱排、影响城市容貌的问题;启动污水再生回用计划,提高污水再生回用率。为防治巴南各镇街普遍面临的局部水资源污染问题,减缓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新建麻柳嘴、双河口、姜家镇等1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新增场镇污水处理能力约20,000吨,到2012年实现全区所有镇街污水处理全覆盖。贯彻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建成鱼洞、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转运系统,规划年内建成污泥集中处理厂1个,集中收集并处理各分散分布的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加强对市政污水处理厂的监督与管理,对所有污水厂实施在线实时监控,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加强工业废水防治。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在重点企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逐步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的用水量,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监控市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水质和排水量,工业废水必须达到下水道排放标准并安装在线监测后才能接入城镇排水系统,保证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鉴于巴南区部分水环境容量有限的事实,结合巴南区总量控制规划的实施对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关闭或环保搬迁。规划年内关闭重庆前进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化肥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实施环保搬迁。

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区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结合创国模规划的实施,2011年前完成重庆花溪工业园区界石组团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万吨/日),2015年前新建麻柳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5.5吨/日),共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约7.58万吨/日。

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以畜牧业减排为重点,推进农业源减排工作。认真执行《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二环以内全面禁止畜禽养殖。结合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整治力度,重点治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关闭、搬迁现有二环内的畜禽养殖场。完成花溪河、一品河、黄溪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搬迁或关闭;加强适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池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对原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结合“十二五”期间巴南区畜禽产业发展规划,在远效城镇对新引进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国家畜牧业标准化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大力促进循环养殖,综合利用处理养殖场粪便。到2015年,有效削减农业源的污染物排放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和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5%。

(2)保障饮水安全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辖区内长江巴南段、南彭水库、丰岩水库、下涧口、观景口水库等城市饮用水源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统一确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级和界限,设立警示标志,关闭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严格限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建设水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印染等类企业;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实行严格控制与管理,清退违法建筑。

推进饮用水源地优化、调整工作;开展巴南区鱼洞水厂等4个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结合《重庆市巴南区森林工程总体规划》,重点建设“一江、三库、四河”的绿色水源涵养林带,通过在长江第一层山脊内、长江支流两岸以及南湖、丰岩、下涧口等“江、库、河”周边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景观林带,同时巩固三峡水库绿化带工程建设成果,改善饮用水源质量。

到2015年,长江巴南段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加强水源地风险管理。结合巴南区饮用水源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基础工作,开展饮用水源风险评估,有效预防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切实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概率。深化长江巴南区段水源保护区的水路运输管理,有效防止船舶污染。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体系,建设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储备中心,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处置能力。

(3)积极推进次级河流污染治理

结合创建国模方案的实施,以花溪河、一品河、黄溪河等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辖区内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加强次级河流流域城镇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治理、退耕还林与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污染防治。通过底泥清淤、沿河生态景观建设和河岸护堤等措施,实现花溪河和一品河的全面治理,消除劣V类水体和水体黑臭现象,初步恢复水体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推进一品河段两岸的综合整治,营造亲水近水的城市公共休闲空间,让公众最大限度地共享城市公共资源。

2. 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

以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提升大气优良天数为重点,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尘污染控制、清洁能源工程等举措,遏制酸雨发展,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到2015年,全年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的天数的比例不低于85%。

(1)完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目标

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对现有排放重点行业和企业,结合巴南区总量减排规划实施,规划年内关停重庆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重庆红旗水泥厂的回转窑生产线,关闭重庆神盾水泥有限公司、重庆东泉水泥有限公司、重庆一品水泥厂、重庆富豪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前进化工有限公司,实施重庆瑞赛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搬迁。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工程。调整能源结构,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对主城二环以内、天然气管网已开通地区,限期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大力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完成锅炉燃气改造。在巩固和建设无煤社区和基本无煤场镇中,继续实行燃煤炉灶改天然气的优惠政策,引导小商户和个体户、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及驻区部队食堂等单位燃煤炉灶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无煤区创建。继续推进主城区创建无煤街道、有条件的镇创建基本无煤场镇,完善基本无煤区和无煤区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执法监管。A、B类控制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火电机组、有色和冶金企业及机立窑、湿法窑、立波尔窑、干法中空窑等水泥生产线以及其他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业设施。A类控制区内禁止新建工业燃煤设施和高能耗重污染企业;B类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重油、渣油锅炉和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2)综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控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与周边区县开展大气区域联防联控,减少区域酸雨频率,提高并保持辖区内优良空气比率。

加强工业废气防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一是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废气脱氮、脱硫治理设施的建设,积极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实现达标排放;对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或对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二是对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下达限期或停产治理任务。三是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其它行业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污开展专项整治,提高达标排放率,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七项强制性规定》,推进工地控尘标准化管理,有效抑制建筑扬尘。加强对当前城区市政、房地产开发和未来二环经济带开发中的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场内降尘和工地车辆出口冲洗设施,切实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控制道路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加强道路净化作业抑制扬尘污染。加大对渝南大道、巴县大道等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和清扫保洁力度。继续推进地面“白改黑”或道路绿化工作,避免裸露地面产生土壤扬尘。

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护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规范在用车环保路检工作,严禁不合格车通行。根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实行分类标识管理。加大对违章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在内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污染,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对巴南区境内销售的新机动车加强商品监督,确保新车持续满足国家各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加强车用燃油市场和加油站车用油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测,确保辖区内车用油品质量全面达到相关要求。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时调整路面交通公交网络,加强整治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控制和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在A、B类控制区内,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的活动,禁止在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产生烟尘、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必须通过环保审查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污染治理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 防治噪声污染,打造宁静宜居生活

依照巴南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合理布局调整各区域内声源,提升辖区内噪声防治水平。强化娱乐场所、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整治,限期整改和依法取缔噪声扰民项目;加强道路规划与道路建设的噪声防护、机动车禁鸣管理,防止交通噪声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继续强化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推进工业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对噪声敏感区、噪声扰民严重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治理、搬迁和关停。

专栏 3 巴南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适用区域类别

区域范围

标准值 Leq(dBA)

类别

区域

昼间

夜间

2 类

居住、商业、工业

混杂区

1. 李家沱、土桥、鱼洞街道 2. 南泉、花溪镇

60

50

4a 类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李土路、土道路、巴南新干道、巴县大道、红光大道、渝黔路 ( 六公里路口至一品镇段 ) 、渝轻路、龙洲大道、龙海大道、渝南大道 C 段、两桥连接道、马王坪正街

70

55

4.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实施固体废物的源头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减少固废产生量;重点开展矿产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积极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工艺技术改造,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固废处置设施以及引入资源再利用企业,促进各类废物在工业园区内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到2015年,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稳定保持90%。

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扩大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服务范围,提高收运系统作业机械化水平,提倡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效率,逐步实现资源化。生活垃圾主要采取“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模式,并针对“组团式布局”的建设特点,配套建设相应垃圾收运系统。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储存。对现有和新建的垃圾收集和转运站的垃圾渗滤液进行妥善处置,减少二次污染的产生。规划年内完成重庆市丰盛焚烧发电厂建设,到2015年,全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强化对生产环节的危险废物控制,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并承担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义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许可、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管。区内工业危废企业认真执行本企业制定的环境安全紧急预案,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落实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辖区内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    医疗废物污染控制。认真执行区内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龙州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南泉、一品、界石等镇街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全部由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的专业公司收运至同兴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高温焚烧,实现无害化处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按批准后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认真执行。确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电子废物污染控制。认真落实《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集中收集工业电子废弃品以及居民淘汰的家用电器等电子废物,送运至有资质的专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拆解处理中心,逐步实现电子废物的再生利用。

5. 土壤污染防治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常规调查与监测。掌握全区土壤质量现状,摸清土壤污染的类型和程度,建成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对全区按照土地利用类型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结合人群敏感性评估土壤污染风险,划分土壤环境安全等级。依据风险评估结论,明确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的重点领域及项目。

加强工业用地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污染的监管,严禁危险废物占用、污染耕地。强化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和废弃污染场地的环境监管,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依据土地用途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开展土壤农药、化肥残留动态监控,逐步实施定期监测制度。加强重点土壤污染源监管,严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施用化肥和有机肥,从源头防止土壤污染。

(四)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区域环境和谐

1. 森林巴南建设

“十二五”期间,围绕“宜居、生态、共享”三大主题,继续推进城市森林工程、农村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水系森林工程及苗木基地建设,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宜居生态环境。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

(1)城市森林建设

城市森林工程包括城周森林屏障建设项目和森林文化建设两部分。城周森林屏障的建设思路为“两山两网一恢复,多片多点多基地”,即在区内铜锣山、明月山,开展植树造林,营造生态景观林;在农村开展农田林网和农村道路林网建设;对区内采石场开展植被恢复;在城市建成区外的镇街城镇周边实施绿化,营造都市环城生态屏障;在农户宅边实施绿化,营造生态景观林,规划年内预计完成城周森林屏障建设1万亩。森林文化建设主要是开展“多基地”建设,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古树名木保护点等建设为重点,建设都市文化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文气息和休闲功能品质,“十二五”期间完成“森林经济及文化”项目100个。

(2)农村森林建设

农村森林工程包括速丰林基地建设、低效林改造和绿色村庄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10万亩。速丰林建设总规模2万亩,采取新造与改造并举方式,一是在林缘撂荒地营造以速生桉为主要树种的速生林,二是对退耕还林失败地进行改种,栽植速生桉和麻竹等速生树种,实现速生丰产目标。低效林改造项目是通过对低效林采取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林分抚育、嫁接复壮等营林措施,从而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规划年内完成低效林改造8万亩。绿色村庄建设项目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四化一片”绿色村庄为目标,重点建设40个村,以“四地四旁”绿化为建设重点,通过绿化荒山、绿化庭院、农田林网建设,达到村镇美化与庭院林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通道森林建设

通道森林基本思路是在公路两边,见缝插绿,提高森林覆盖率。按照公路等级,项目分为3个层次进行通道绿化,第一个是高速公路绿化,打造渝黔榕树景观大道、渝湘黄桷兰景观大道,建成特色生态画廊;第二是国、省道绿化,创建风景宜人的210国道、渝道路、渝涪路、南东路、木高路等流动风景线;第三个层次是区乡村道绿化,推动森林工程向纵深延伸,力争实现道路全面绿化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通道绿化0.355万亩。

(4)水系森林建设

水系江河森林以营造生态防护林和森林景观林带为主,兼顾速丰林和经果林。水库库周通过新造和低改,建设以保护生态为主的防护林。“十二五”期间完成水系绿化0.61万亩。

(5)苗木基地建设

根据森林工程建设内容对苗木的不同需求,新建相应类型和规模的苗圃基地,改建现有部分生态苗圃。到“十二五”末,以在建的界石重庆花木世界为依托,花卉苗木基地总量达到8万亩。

2. 生态园林城区创建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创建,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建设,继续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不断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2011年前完成轻轨沿线生态恢复工程;“十二五”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8平米/人。

一是提升城市生态林建设,在城市组团隔离带、转盘、节点、立交部分城市开敞地、城周等区域建设城市生态林,重点推进云纂山风景区、南温泉风景区、二环高速路南彭段生态林、重庆花木世界景观生态林等4个城市生态林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城市公园建设,重点打造城市主干道、公园、长江沿岸、广场节点等景观节点的绿化,进一步提升巴南区城市形象,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多的绿地和休闲空间。建设一批适合市民休憩、健身的城市郊野公园,推进黄溪河滨河公园等16个城市公园建设,使城市公园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公园布局更加优化。三是对现有的城市道路绿化,要充实、完善,内扩延伸、添景提档,对新建道路要建设高标准配套绿化,增加道路绿化的纵深感,以达到道路骨架绿化效果。共完成华陶立交等8个城市干道绿化建设工程。四是根据城区居民休闲活动需求,在小区内建设小公园,对旧城区原有街头绿地进行提档升级,满足市民出门500米见绿的需要。规划年内,完成广益街社区等12个拆危建绿和社区公园建设。

3. 库区生态屏障建设

认真落实《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改善三峡库区巴南段生态环境,构建巴南段完备、稳定的库区生态屏障,为库区群众生产生活、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长期安全运行提供重要生态保障。“十二五”期间完成绿化长江植树造林3万亩。

4. 自然生态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育

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通过保护有典型意义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野生生物等,建成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执法严格的自然保护网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对安澜鹭类加强保护和恢复栖息地,开展科研、监测、物种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保护区实施通道修复2,000亩、竹林抚育复壮3,000亩。加强圣灯山红豆杉等古树名木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打造专类植物园,开展科研、监测、物种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规划年内,新建湿地2个,并完成南湖湿地公园示范建设1.5万亩,在南彭水库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态湿地项目,占地80亩。

5.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全区矿山生态环境实行统一规划,近期治标,长期治本。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和法规宣传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履约金制度,督促和引导企业走“绿色矿业”的发展道路。划分禁采及限采矿种和矿区,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保护和开发策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重点对铜锣山、明月山一带的现有矿山和矿山废弃地采用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生态农艺技术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与重建,使其稳定、并恢复植被和生态系统功能。

6.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及《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加强对交通、工矿企业、水利水电等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所有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办理审批手续。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禁在滑坡泥石流区域挖砂、取土、采石和其它不合理的人为活动。

开展水土流失长期性监测,重点开展对典型区域的林地面积、林相结构变化的动态监测,加强重点区域人为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水土保持效益的监测。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是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现有的幼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以及高陡裸岩地区进行封禁管护,并辅助以相应的补植、改造、培育等正向干预措施,促进现有植被生态系统良性演替,减轻林区水土流失。二是强化坡面水系配套建设工程,因地制宜的建设一批坡面蓄水工程(沟渠、池、凼)和便民工程(人行便道)。三是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坡耕地改造,推动退耕还林的实施,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行退耕还林。2015年前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

7. 土地石漠化综合治理

加强土地石漠化的综合治理。通过加强对林草植被的保护与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丰富区域生态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植被1.2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2.1万亩。

8. 生态示范区创建

启动市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基本要求,成立巴南区生态区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完成《巴南区创建市级生态示范区规划》编制。按规划部署,稳步推进各生态村(镇)的建设力度,为生态区创建奠定基础。

9. 农村环境一体化建设

统筹城乡环保工作机制。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同步推进,城市环境改善提速、农村环境改善同步的原则,逐步加大农村环保工作的资金投入,合理配置城乡生态环境资源,推进环境监管向农村延伸,将环保机构从区一级延伸到乡镇、农村,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机制,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建立“以创促治”、“以减促治”、“以考促治”等机制,促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选择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五建一化”工程,即建厕所、建化粪池、建垃圾坑、建排水沟、建花台和院坝硬化,逐步消除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续建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对鱼洞街道干湾新村、南彭街道鸳鸯村、南泉街道万河村、二圣镇集体村进行完善和扩建,将点建成片。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建立“村收集—镇(街)转运—全区集中处置”的垃圾处置模式,按要求设置聚集区垃圾收集点。继续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置率。2012年前全区完成2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2013年至2015年完成约2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到2015年,项目实施村环境整治率达50%,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30%,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率25%。

农村新能源建设。主要发展农村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城郊结合部农业板块,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结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等,在二环经济带农业板块和城郊特色镇农业板块,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集中供气示范工程,沼气发电示范工程。到2015年,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30,000口,建成大型沼气示范工程5个,建成秸秆气化和成型加工示范工程2个,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达80%。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倡导农业循环经济,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使用量,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生物农药的开发利用,对施用有机肥、使用沼气的农户给予补贴,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五)着力解决重点领域难题,保障环境安全

1.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监管

排查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源,对辖区内涉铅、铬等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摸清全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易燃易爆品、放射源的监管,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制度,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在2012年之前率先实施。加强隐患排查和督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预警监测和预报工作,主要风险企业要开展应急演练,严防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到2015年,产生危废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危废单位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

2. 加强辐放射源监管

严格执行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管理,落实辐射污染防治或防护措施。合理布局新场源建设,防治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完成对所有满足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审查颁发工作,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加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放射源实施全面监控,构建核与辐射安全监控网络。建立并完善放射源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所有放射源实施全寿期跟踪建档。建立健全放射源安全生产和防盗系统,退役放射源上报市级环保部门审核和安全收贮。

3. 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

以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为重点,加强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群健康。

(1)重金属污染防治

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重金属污染源展开全面排查,核实辖区内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生产单位、重金属产生及排放的种类和数量,全面掌握重金产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治污状况和累积污染。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渝办发〔2007〕149号),禁止在巴南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居住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新建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严格限制在长江及其上游沿江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或电镀园区或集中加工点,不再审批国家限制类的涉重金属建设项目;三是依法处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现有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区内未建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不规范的涉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整治、关闭或环保搬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渉重金属企业搬迁后厂址实施土壤治理和修复;四是规范环境监管,加大重金属企业的监察,推进重点防控行业的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严格执行重金属排放转移联单制度,严肃查处不正当排放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对重点防控区域花溪、界石、南彭、鱼洞和安澜镇(街)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原则,该区域内禁止新建和改(扩)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至2015年该区域内重金属排放量在2007年末基线水平上削减15%。六是协调电镀和蓄电池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因生产需要而新建的电镀和蓄电池集中工业区,必须按相关要求充分论证,合理选址,对建设方案评审后方可实施。

专栏 4 重庆市巴南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

重点防控重金属: 铅和铬

重点防控企业: 重庆渝达蓄电池有限公司、重庆华升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华丰蓄电池有限公司、重庆瑞赛冶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风电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月华冶炼厂、重庆鑫河蓄电池有限公司等。

重点防控行业: 主要是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等。

重点防控区域 :

国家级重点规划区域:花溪镇、界石镇、南彭街道、鱼洞街道

市级重点防控区域:安澜镇

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1)2013年前完成重庆渝达蓄电池有限公司等15家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强制生产审核;(2)对重庆明洋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未建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不全的涉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治理或关闭;3)完成重庆风电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实现重金属特征因子在线监测;(4)完成重庆市巴南区华利制版厂、重庆市巴南区华强金属铸件厂搬迁;(5)对重庆华升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执行危险废物审批转移联单制度;(6)2012年前完成华丰蓄电池有限公司等9家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强化治理。

(2)严格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

一是推进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库建设。二是加强辖区内电镀、化工、铅熔炼等高危行业环境监管,督促涉危企业补充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三是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风险防范部门协调联动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风险源信息库,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控制

开展POPs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POPs排放行业及企业清单,基本控制重点排放行业POPs排放的增长趋势。二是加强POPs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开展新增POPs调查工作,实现POPs调查常态化,并纳入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POPs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三是完成已识别POPs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逐步实现已识别POPs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四是建立和完善POPs污染场地清单,筛选确定POPs污染场地优先管理和治理名录,启动典型POPs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六)提高环境监管绩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1. 推进环保机构建设,提高人才队伍

持续推进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增设巴南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或12369环保投诉中心、宣传教育和信息化机构,按要求分别增设专职人员编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督察等重点工作岗位的人员编制至达标要求。积极争取高级技术职称名额,提高环保队伍技术能力。开展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在重点镇街或区域增设专职环境管理机构;工业园区及组团应当设立专门环境管理机构;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重点引进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卫生与健康、水污染防治、环境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2.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预警能力建设

有计划开展区域网络监测更新和优化。逐步形成覆盖全区主要环境要素、覆盖重点城镇和部分农村地区和次级河流的监测网络。同时,调整和增设监测项目,加强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持有性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尽可能准确、及时说清当前环境状况,并提高对未来环境趋势的预测能力。结合全市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调整增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降水监测点、地表水质监测断面、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交通噪声监测路段、功能区噪声监测点等。同时,以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为重点,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推进土壤、煤质、生物生态监测,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3. 推进环境监察体系建设, 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继续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有计划配齐现场执法装备,适当新增监察车辆和快速便携监测仪器;健全现代化的环境监察体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提升环境监督、执法、综合管理能力;完善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完成区重点污染源监控分中心建设建设,重点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监控;配合重庆市环境监察信息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数字环境监察”工作。

4. 加强应急监控体系建设,降低环境风险

按照《重庆市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大环境应急经费投入,逐步配备应急车载系统、快速检测、人员防护等应急设备。推进巴南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该中心与市环保局和区敏感企业之间的应急联动网络体系。强化流域事故性监控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更新高危风险源调查排查与监控,加强流域事故加强处理能力建设。优化环境污染事故、核与放射、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特突发性事件应急报告、监测和处置等应急响应机制。

5. 提升环境信息化平台,集成共享环境资源

按照《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执行信息化标准规范,落实必备的人员和硬件配置,升级现有信息化平台。构建和完善“数字环保”,开发使用区域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等核心审批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市级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及业务联网构建体系。加强对外窗口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建立门户网站,有计划推出环境监察、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行政处罚等业务的网上申办等便民措施。积极开展企业网上申报和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加快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起支持污染源全过程、全周期的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信息数据库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实现数据共享。

6. 提升环境宣教能力,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

完善区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宣传设备及人员,促进环保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计划开展环保培训或知识讲座,加强对环境宣教人员的培训,保证宣教工作能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

完善环境教育培育以及公众参与的机制与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状况,加大促进执法决策的公开化和执法过程的民主化,为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提供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拓宽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渠道;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每半年公布污染减排情况,每月发布区里次级河流和饮用水源地等重要水体的水质状况,每天公布城区空气质量情况。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继续深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加大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制度的推广力定期公布环保违法企业名单,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完善“12369”环境举报热线,拓宽公众参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渠道,积极探索环境违法行为的公众举证办法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公众报告会和听证会制度,赋予公众参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议事权和发言权。

7. 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推广绿色创建

实施全民环保教育,倡导居民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开展绿色创建,培育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文化,推动巴南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1)结合“宜居巴南”建设,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及节能减排政策,培养全社会保护环境、善待自然、善待生命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确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培养更多的环保志愿者,构建绿色生活和消费的基本模式。

(2)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创建活动。一方面按照重庆市在“十二五”的布署,开展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市、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区、国家级森林城市三大主要创建活动。另外,制定全区绿色和生态基层创建实施计划,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宜居社区、生态村(镇)、园林式单位、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环境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扬尘控制示范街道(工地)、基本无烟场镇、无烟社区、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道、资源回收社区等多种绿色和生态创建活动,培育单位和社区环境文化,让群众享受创建的成果,促进基层环境和谐。

四、重大工程、投资及效益

为实现巴南区“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战略目标,完成规划主要任务,实施优化发展工程、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环境安全保障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6大工程32类项目。规划预计总投资约62.1亿元,约占“十二五”同期GDP的2.5%。其中争取国家和市级补助15.5亿元,区级9.3亿元,其他融资投入37.3亿元(详见附表3)

(一)工程项目及投资

1、优化发展工程

主要包括总量减排、落后产能淘汰及搬迁、清洁生产与低碳建设等部分,总投资约8.03亿元。

2、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主要包括饮用水源保障工程、次级河流整治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工程、清洁能源工程、机动车尾气防治工程、餐饮油烟控制工程、噪声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约12.3亿元。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基建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设工程、工业固废处置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工业园区环境基础建设工程,总投资约21.6亿元。

4、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森林”巴南、“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库区生态屏障建设、自然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荒漠化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总投资约18.3亿元。

5、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主要包括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工程、辐放射安全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POPs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等项目,总投资约1.01亿元。

6、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包括环保机构建设、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环境宣教和信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 总投资约0.56亿元。

专栏5  “十二五”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
 
一、优化发展工程

1.淘汰落后产能和搬迁:关闭水泥厂、重金属生产企业和对部分污染企业环保搬迁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治理、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等

3.清洁生产和低碳建设:重金属污染企业和过剩产能产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低碳经济建设

二、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 饮用水源保障工程:饮水源地保护

2.次级河流整治工程:花溪河、一品河和黄溪河的综合整治

3.大气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建筑渣土消纳场的修建、路面“白改黑”、采碎石场的关闭或管理、建筑工地的管理)、清洁能源工程(“无煤区”与“基本无煤区”的创建、清洁能源改造)、餐饮油烟防治、汽车尾气管理

4.噪声防治工程:交通噪声屏建设、建设噪声防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5.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土壤污染修复示范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污水处理基建工程:场镇污水处理场建设、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市政污泥集中处理厂

2.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设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场镇和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

3.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固废综合利用

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危废的安全处置

5.工业园区环境基础建设工程:麻柳组团和界石花溪组团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建设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1.“森林”巴南工程:城市森林工程、农村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水系森林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

2..生态园林城区建设:城市公园建设、景观生态林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工程、社区公园改造及拆危建绿工程

3. 生态示范区创建:  生态村、生态镇创建

4.库区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屏障及绿化长江建设

5.自然生态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育: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通道修复、古树木保护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铜锣山、明月山矿山生态恢复和重建

7.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8.土地荒漠化综合治理:营造林地与石漠化治理

9.农村环境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新能源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五、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1.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工程:风险排查、应急预案、在线监控

2.辐放射安全工程:应急预案、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3.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企业关停与环保搬迁、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受损场地监测和修复

4.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库建设、POPS环境监管能力建设、POPS削减和控制工程项目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环保基层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调整优化环境空气质量、降水、地表水质监测断面、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交通噪声监测路段、功能区噪声监测点等

3.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巴南区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

4.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巴南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5.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宣教标准化建设

6.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数字环保建设

7.生态文明建设:全民环保教育,绿色创建
 

(二)规划效益分析

1. 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环境基础设施和治施设施不断完善,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增强,预计将新增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能力60,0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000吨/日,新增城乡垃圾收运处理能力约4000吨/日,新增SO2和NOX处理能力2826吨/日和1395.2吨/日。全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高,区域内几条受污染次级河流消除黑臭,水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各类噪声污染得到控制,区域环境噪声保持稳定。

通过大规模生态建设,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明月山和铜锣山屏障得到保障,确保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有效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2. 经济效益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总量减排、清洁生产等措施,全区产业结构提档升级,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水平显著下降,逐渐向低消耗、高产出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部分环境容量被重新释放,减少了污染损失,降低发展成本,为巴南区的持续发展提供空间。同时提高全区域经济效益。

3. 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的积极实施,特别是“三大创建”的推进,全区的产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高巴南城市形象,增强区域竞争力;通过持续改善环境促进区域民众健康;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环保、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推广,资源节约深入人心,推动巴南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保障措施

采取科学态度和有力举措,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增加环保资金投入,依靠先进科技装备,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确保“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入主要的区府议事日程,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科学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实现环境咨询论证、综合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区政府对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层层建立行之有效的环保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奖惩制度,把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作为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环境与发展重大决策要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对于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或重大项目要建立公众听证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等机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二)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推进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工作,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对重大环境工程项目实行环境评估和后评估制度。提高区域环保准入条件,按照“批项目先核总量,须有替代方案”的原则,逐步推行建设项目“绿色门槛”制度。协同监测、监察、监管部门,建立“三监”联动平台,完善环境污染源监管工作会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限期治理,稳步实施强制淘汰制度。逐步建立起重大决策监督机制,重大项目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新建项目排污强度不高于国家平均水平,严禁将降低环保准入门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推进农村环保统计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关污染治理指标的收集和管理,及时反映和跟踪农村环境状况。

(三)政策与法规保障

完善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巴南区环境分区管理制度》。根据巴南区城市圈极式的空间格局,根据辖区内各乡镇的环境功能定位,制定有利于各区产业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和生态补偿等规定,并加以落实。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和排污单位,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对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将各年度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

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得以全面、公正实施。

(四)投资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外资和民间资金,建立企业投入、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确保各项工程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完善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机制,争取国家和市级补助及时到位,完善配套资金投入机制。结合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迫切需求,重点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环保搬迁、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空气质量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交通干道隔音屏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市级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资金,争取将《巴南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区财政以资金补助或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安排资金支持大气、水等污染特别严重的、影响面广的污染整治工程项目;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向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收运系统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在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运行方面,贯彻“受益者付费”的原则,提高和征收单位与个人的应付费用,逐步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加大区政府对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和宣教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科技保障

合理采纳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工业进行全面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理念和先进经验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和城市生态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对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替代。加大污染治理技术的开发和环保设施的研发,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用途的锅炉,推广应用技术经济可行性高的燃煤燃油脱硫技术,推进大蒸吨锅炉的脱硫技术、脱硫与制酸资源化相结合的工艺等的研发和利用。继续推广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的调查研究,建立综合防治示范点,防止污染源扩大破坏生态稳定。

六、规划实施与考核

保障规划的重点内容纳入巴南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分解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投资政策。财税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

建立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片区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结合国家政策、经济发展形势,对规划目标、规划任务进行梳理调整,对规划项目进行滚动调整,提高规划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指导性。在2013年上半年,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对社会公布,理清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对规划进行修编。在2015年底,要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进行全面评估。(巴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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