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保定市排水总公司利用亚行贷款余款完善污水处理厂设施工程水处理及污泥处理电气、自控、仪表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包(BDM5)评标报告获国家商务部批准,至此,保定市利用亚行贷款余款完善原有两座污水处理厂设施工程招标工作全部完成。工程土建合同包(BDC8)的合同已于11月7日签订,设备合同包BDM4和BDM5供货与安装合同也将于近日签订。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河北省海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子项目——保定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通水运行,在污水二期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规范招标操作,强化工程管理,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节能减排要求核减污泥干化设备、干化车间及综合楼建设,共节余亚行贷款约485万美元。2008年6月份,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最终确定利用余款对保定原有两座污水处理厂(鲁岗污水厂和银定庄污水厂)的老化设施进行改造完善。10月份,工程招标工作开始,按照亚行的规定,土建工程与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分别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和国际竞争性招标。
此次设施技术改造后,通过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借鉴国内外的设计经验,采用先进可靠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可以使原有两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提高,降低COD排放总量,保证出水水质达标率,节约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保定市的污水处理率,改善保定市及下游白洋淀水域的水体质量和生态环境。(郭中伟) 中新河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