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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污水处理费3月1日起上调

发布时间:2009-2-28 17:5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月27日,记者从都匀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3月1日起,都匀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将执行新标准,即从现行的0.2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

  据通报:总投资7669万多元、日处理污水能力6万吨的都匀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5月完成工程调试。据理论测算,该厂运营成本为1.70元/立方米,而都匀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仅为0.20元/立方米,企业难以承受因价格倒挂产生的亏损,将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同时,根据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等有关规定精神,2008年12月10日,黔南州和都匀市政府及物价部门召开调价听证会,并经省物价局批准,凡是都匀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现行的0.2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按照实际用水量随自来水费一并收取;自备水源单位的污水处理费由主管单位代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其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的,污水处理费要按照调整后的征收标准的30%收取;对城市低保户,仍然按照原标准0.20元/立方米征收。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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