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市政公司获悉,近期我市将对污水处理费进行调价,水价也将随之提高。
据了解,目前我市用水量结构中,居民用水占52.68%,行政事业性单位用水占13.08%,工业企业用水22.02%,经营、基建用水11.76%,特种行业用水0.47%。为确保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05年12月市物价局出台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和行政事业性单位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为0.2元/吨;工业企业用水为0.25元/吨;经营、基建用水为0.3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为0.5元/吨;因特殊原因未分表计量的用水为0.24元/吨。我市污水处理费现行实际平均价为0.224元吨。我市2007年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951万元,2007年九江市年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1209万元,资金缺口在258万元左右。随着九江市鹳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行,2009年城市污水处理费用缺口将增大到2266万元左右。
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周边其他城市对比,相对较低,在江西省设区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中,九江市排倒数第二,仅高于抚州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与外省沿江城市相比,九江市的污水处理费排倒数第一。
市市政公司有关负责人王平告诉记者,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一方面是弥补运行经费不足,随着我市城市排水设施数量的增加,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度增加,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很大,目前污水费的征收标准已远不能满足保本运行。通过调整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保障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经费,提高污水处理率。另一方面是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由于目前水价机制不合理,水价偏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控制污水的排放,使城市居民充分认识污水治理的复杂性,达到自觉节约水资源,减少排污量的目的,提高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九江新闻网(记者巢宏伟 实习生龚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