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中大街888号,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实施“山青机械新能源车箱体压铸生产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项目新增全自动压铸生产线3条,熔炼生产线1条,机加工依托原有机械加工厂房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箱体类压铸件16万件,新能源电控类压铸件84万件。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脱模废水、
切屑液废水、工件清洗废水、洗手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等,脱模废水、洗手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车间新建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切屑液废水、工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璧山区青杠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压铸脱模剂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和机加工废气等,应分别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熔化废气:项目熔炼炉为密闭式熔炼炉,采取在熔炼炉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废气经支管道汇至1根主管,然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通过1根高15m(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影响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压铸脱模剂废气:项目采取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废气经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DA00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影响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打磨粉尘、抛丸粉尘:项目采取在打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自带的“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项目采取在抛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同1根高15m(DA006)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影响区污染物排放限值。
机加工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降低粉尘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相应限值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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