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污水泵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启东市建设局的启东市和平路、庙港河污水泵站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和平路北侧、原庙港河泵站西侧。
(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合计1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3月至 2010年7月。
(4)工 期:15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 本招标工程共分贰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贰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A标段:施工图所示和平路泵站、场地、泵池、附房、围墙、电气安装等;
B标段:施工图所示庙港河泵站、场地、泵池、围墙、电气安装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9)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