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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8-26 数据编号: 31991 所属类别:

四川冕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水厂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冕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水厂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已由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冕发改函【200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冕发改项【2008】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 的项目编号为201008114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交货验收时间

2.1工程名称:冕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水厂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

2.2工程规模:水厂工程项目设备的采购(含安装);

2.3竣工验收时间:合同签字生效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4服务周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2.5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含安装)清单内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含安装)共划分为7个包:

采购(含安装)1包:电气设备;

采购(含安装)2包:航车闸门;

采购(含安装)3包:水泵、阀门、计量设备;

采购(含安装)4包:管道、法兰、伸缩节;

采购(含安装)5包:塑料管、斜管;

采购(含安装)6包:二氧化氯发生器;

采购(含安装)7包:加药设备。

3、竣工验收质量要求:

按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4、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含安装)招标的总体要求:

4.1.1、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要求连续运行。

4.1.2、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4.1.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高质量的产品,并且必须是制造商最好的设计,进口部件需提供国家进口产品商检证明、制造国原产地证明、原产地测试检验证明。

4.1.4、投标品牌产品必须由品牌生产厂家自己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