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潜水推进器等采购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潜水推进器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0-WJ-G-031-A号
二、招标内容:第一标段 潜水推进器等(带安装)
第二标段 潜水离心泵等(带安装)
三、资格预审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或经营证明、主要投标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证明资料(代理商需提供));第一标段经进口论证,接受进口设备投标,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证明资料;
2.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产品近五年内应至少具有两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应用成功案例,报名时提供供货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主要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五年及以上该投标设备制造的生产历史,并具有三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记录,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资料;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无特殊情况,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