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2 | 数据编号: 22759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第一水厂改扩建(工艺设备及管道)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安发改城市【2012】471号,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汤阴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汤阴县第一水厂改扩建(工艺设备及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汤阴县城区。
3、投资规模:约820万元。
4、工期要求:75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招标范围:
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供水能力为2万立方米/日,设计内容包括:厂区部分的配水井、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加药间、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及厂区平面布置工程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管道套管预埋);自控安装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原旧厂水源供水管与新建清水池的设备和管网采购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2个水厂设备采购安装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外省进豫企业必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