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2 | 数据编号: 23093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南环路岑华段排水工程已由岑溪市人民政府同意兴建,预算经岑溪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岑财投审〔2014 〕164号)及岑溪市政府财政落实了岑溪市南环路岑华段排水工程工程投资计划522.03万元,项目法人为岑溪市水利局,招标人为岑溪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岑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岑溪市范围内。
建设规模: 投资约522.03万元 。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 183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新建涵洞总长922.88m及附属的5座检查井等。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一个标段,一个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183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岑溪市南环路岑华段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涵洞总长922.88m及附属的5座检查井等。 工程总投资约为522.03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0 年1月~ 2012 年12月)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渠道、山塘、水库建设维修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