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广福桥村)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广福桥村)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广福桥村)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太湖集聚区广福桥村
2.3 建设规模:铺设污水管网约11公里,管径D125—D400,增设小型一体化泵站一座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土方回填、路面破碎(清理、外运)及重新浇筑、绿化种植及养护等工作的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伍佰万元整,¥500万元。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 12月。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信誉要求:
(1)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