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XLFS[2014]013); 招标编号: LFZB11-2014
1.招标条件
兴隆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LFS[2014]013)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4]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兴隆县平安新区、华峰小区、山楂果品加工集团;
2.2规模: 建设处理能力为500m3/D的污水处理工程一处,处理能力为300m3/D的污水处理工程二处;
2.3合同估算价: 511.0624万元;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2014年7月15日开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