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5 | 数据编号: 24075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蓝宁路(老湘粤北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08]172号和[2009]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蓝山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蓝山县县城内,起点为南平路,终点为东方大道。
2.2建设规模:DN500管道945m,DN600管道540m,DN800管道202m,Φ1000检查井41座,Φ1250检查井20座。
2.3合理定价:1316262.81元
2.4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管道、检查井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1个标段招标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的查询结果为准,实际情况与查询情况不符的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