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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污泥泵房、生化池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25 16:53: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设备。
1、项目编号:NZC2014-H114
2、 项目名称: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进水泵房、旋流沉沙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连续流沙滤池、脱水机、混凝沉淀池、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连续砂虑池冲洗设备、污泥泵房、储泥池、加氯接触池、流量计、二次提升泵房、污水泵房、除臭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联动调试、运行、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使用手册和图纸、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28,884,060.00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
6、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7、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压力管道GB类资质(资质需要赤峰市主管部门备案),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投标企业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电话4272822 ),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地点在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西(县物流园区)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4)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4  年7月4日至 2014 年7月10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西(县物流园区)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7)室领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贰拾捌万元整。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 年7月30上午9:30前送到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西(县物流园区)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第一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30日上午9:30,在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西(县物流园区)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第一开标室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出席开标会议。
11、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西(县物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7)室。
联 系 人:于丽玲   秦小涵 
电    话(传真):  0476-4255077
邮政编码: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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