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章县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和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编制项目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建城函〔2013〕270号文 通知,由宜章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宜招标核〔2014〕5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宜章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章县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和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本次主要包括本级区域内排水防涝设施普查,约50km;编制暴雨强度公式及排水防涝规划。
2.3计划投资:约 166万元
2.4招标范围:依据住建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建城[2013]88号)和《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建城〔2013〕98号)文件,结合宜章县城区规划及相关气象、水文资料收集以及现场勘察资料,编制完成宜章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报告和宜章县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并编制防涝暴雨强度公式。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湖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合作单位协议,且普查单位营业执照涵盖管道检测等相关内容和拥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管道检测相关计量认证证书;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含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合作单位)须拥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相关设备和仪器。
3.6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自行组合的具备排水防涝设施普查资格的企业一起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合作协议书。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规划师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作协议(如有时)及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6月 30日至2014年 7月 4 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香花南路夏生实业5楼511室)报名,第5个工作日报名地点为宜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4.2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15:0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章县政务中心临街大厅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7月18日17时前 (北京时间);
托管帐户:
户 名: 宜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宜章县文明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 5872 5736 5195
7.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8./。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宜章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3730052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章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975577127
招标代理机构: 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巍崧、江燕
电 话:0735-2129599、13975512933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香花南路夏生实业5楼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