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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1 8:34:4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连云区高公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 , , 对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污水处理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污水处理设备

项目编号: XSD-LY2014125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4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5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307 室,联系人:莫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518-81196256 )。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带齐要求的所有资格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4 年 7 月 4 日下午 17 点整 以前至项目联系人处 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4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4 : 45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 : 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区政府 ( 西墅路一号 )B203 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4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 : 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 市连云区区政府 ( 西墅路一号 )B203 室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保证 8500 元整(不接受现金、汇票和支票)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 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 0518-85861167 85479978 邮政编码: 222006

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lygzfcg.gov.cn

采购人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0518-82540985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需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书面告知代理机构,否则作不良记录处理。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

日期 :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污水处理设备

项目编号

XSD-LY2014125

投标单位名称

电 话

投标单位联系人

手 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4 日 17 时

注: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报名表、资质复印件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单位盖章 :

说明 : 代理机构将投标人在 2014 年 7 月 4 日 17 时 之前递交“投标报名表” 和其他报名资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需提供的资料为: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三。


附件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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