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沽源县发展改革局以沽发改招标核字【2013】89号文号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沽源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沽源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相关内容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资质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备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有同类业绩1个及以上招标代理资格。
2、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应为不少于5人;
3.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即日起至2014 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沽源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沽源县新城北街)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为: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在购买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领取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张家口市亿豪大酒店3楼会议室(河北省张家口市盛华西大街20号)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沽源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沽源县新城北街
邮 编:076550
联 系 人:王浩东
电 话:1523137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