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4 | 数据编号: 24389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YXS20140700401、02、03、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华非集中式供水管道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4)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太华镇
2.2工程规模:一、二标段全长约44.7km;三、四标段全长约56.7km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160万元,二标段约160万元,三标段约210万元,四标段约210 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7月 20 日至2014年11月 16日;工期:120 天。
2.6招标范围: 供水工程
2.7标段划分:4个标段(一、二标段为深洞村、三洲村给水管道工程;三、四标段为太华村给水管道工程)
2.8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抽签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 (网址:http://218.90.141.182:81/jgcxy/)。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9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