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检测设备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722-1361-FE857GZB-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7月04日至2014年07月10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0722-1361-FE857GZB-1。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检测设备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06(环保检测设备)。
5.采购预算:487.00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80.194153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
质量保证期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1 |
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检测设备及配套工程(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及清单) |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
按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 |
用户指定地点 |
批 |
1 |
7.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都必须取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离子色谱仪、微波消解仪、一体式超纯水仪”等设备制造商(或授权总代理商)的供货确认。(供货期限应包含在其授权或确认的有效期内)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验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7月04日起至2014年07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601-6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601-607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601-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生 |
采购人联系人:陈穗彬 |
电话:020-83642820-879 |
电话:28068037 |
传真:020-83642820-804 |
传真:28068065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601-607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综合研发孵化区创意大厦B2附楼2-3楼 |
邮编:510095 |
邮编:510663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
/ |
帐号:360206491920011828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