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渗滤液)处理(含外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406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渗滤液)处理(含外运)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污水渗透液处理费为60.65元/吨,运输补贴为60元/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渗滤液)处理(含外运)服务项目采购。具体按实际外运处理量结算,合同期三年(后两年参照执行),如采购人不需要外运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为准。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应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供应商必须到惠东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盖章)、招标公告,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8999869)。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9日10:00~10:3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9日10: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10: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
邮编:516001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惠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44001718136053002953
采购人: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翁小姐 电话:0752-892798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
邮编:51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