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综合管网排迁-“金地锦城”给水管线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综合管网排迁—“金地锦城”给水管线迁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浑南新区招标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综合管网排迁-“金地锦城”给水管线迁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沈东(浑)发改审字【2014】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给水管线迁移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工程起点为高科路,工程终点为新硕街(白塔河北侧)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铺设DN600mm球墨铸铁管给水管道533米、DN200mm球墨铸铁管给水管140米、DN1200mm混凝土管承插管45米;焊接法兰阀门13个、地下式消火栓5套、圆形排泥湿井及阀门井17座;挖运土方13190立方米、撼砂9991立方米,拆除及恢复路面100平方米 。
2.5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