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濮阳市南水北调城市配套工程 (以下简称 濮阳第三自来水 厂工程)设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标书售价 (元) |
最迟完工期 (交货期) |
供货范围 |
1 |
非标设备 |
套 |
1 |
938 |
2014-9-10 |
1 、非标设备; 2 、净水厂加药间设备; 3 、起重设备 见附件 2 |
2 |
污泥脱水系统 |
套 |
2 |
938 |
2014-9-10 |
见附件 3 |
3 |
低压电气 |
套 |
1 |
838 |
2014-9-10 |
低压开关柜及干式变压器 见附件 7 |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 : 濮阳华源水务有限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生活给水 8 万吨 / 日
5.3 建设类型 : 生活给水
5.4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 厂区内各个构建物已经施工,土建工程完成整体的 50% 以上。计划 2014 年 9 月设备安装, 2015 年 3 月系统调试。
5.5 工程依据 : 已列入华电集团 2014 年第三批基建投资计划(中国华电规 [2014]189 号)。
5.6 资金来源 : 本工程由华电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项目法人资本金按工程动态总投资的 30% 考虑 , 其余部分资金按商业贷款考虑。
5.7 水厂厂址 : 河南省濮阳市开发区。
5.8 交通运输 : 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濮阳第三水厂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7.2 投标人注册资金参见 7.11 。
7.3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规模为 3 万吨 / 日水厂及以水厂配套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 业绩文件仅提供列表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4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 / 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7.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 5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6 投标人应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市政水务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9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10 投标人近三年(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今)须具有 3 万吨 / 日及以上水厂或污水厂类似成套设备的业绩;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11 以上为设备招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本次设备招标其他特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质 |
1 |
非标设备 |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 3 万吨 / 日及以上水厂国内安全投运业绩。 |
2 |
污泥脱水系统 |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 2 套 3 万吨 / 日及以上水厂国内安全投运业绩。 |
3 |
低压电气 |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投标方产品必须有国家生产许可证、 CQC 认证和 3C 认证; 3.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 3 万吨 / 日及以上水厂国内安全投运业绩。 |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 、公告时间: 即日起 至 7 月 20 日
2 、购买标书时间: 即日起 至 7 月 21 日 17:00 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投标申请书,并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标书,标书一经购买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
1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不限于)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必须为一份 PDF 格式一份 word 可编辑格式)及电汇凭证。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 010-62228787-821 、 822 、 823 、 825) ,其他同上。
2 、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时间: 2014 年 7 月 16 日 2014 年 7 月 21 日 8:00-17 : 00 以前。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同时提交邮箱: gongxiaojing@chec.com.cn 、 yangtingting@chdt.com.cn 、 21308169@qq.com ( 请不要加 qq 号码咨询,有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以上邮箱一起发送 )
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至上述邮箱,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 PDF 文件与一个 word 可编辑版本。《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投标申请文件电子版的名称均需填“(濮阳市南水北调城市配套工程设备招标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资格文件》”字样。
每套标书收取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105100011023 )
帐 号: 11001019500053012631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龚晓静 电 话: 010-63912653
E-mail : gongxiaojing@chec.com.cn 传 真: 010-6391276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06 号
11.2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1 :杨婷婷 电话: 010-83568723
E-mail : yangtingting@chdt.com.cn
联系人 2 :胡勇 电话: 010-83565823
E-mail : 21308169@qq.com ( 请不要加 qq 号码咨询,有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 )
传真: 010-8356589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 572 房
十二、附件 :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 http://www.chdtp.com ),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附件 1 :
濮阳市南水北调城市配套工程设备招标
(标段名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书
所投标段名称: | |||||
投标人基本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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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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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联系信息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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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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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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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电汇回单粘贴下面空白处,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 www.chdtp.com 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备注: 1 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表填好后务必请给招标公司发 word 形式(可编辑拷贝)电子版(以便招标公司拷贝投标人基本信息)!!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