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市虹桥镇三村村二级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虹桥镇三村村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0]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乐清市虹桥镇三村村二级污水管网工程,位于虹桥镇三村。本次招标污水管HDPE排水管1297m,PE实壁牵引管955m,砖砌井109座,钢筋砼井11座,排出口3个。(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工程概算建安费约 3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