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的编号为0624-14180506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门诊楼、急诊楼及心血管病房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社会函[20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门诊楼、急诊楼及心血管病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2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门诊楼、急诊楼及心血管病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5600平方米,其中地上27900平方米,地下17700平方米。扩建原门诊楼,拆除原急诊科活动房新建急诊楼,拆除原广电大楼附属用房新建心血管病房楼,设置床位450张。配套建设二层地下室;
2.4.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59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包括污水处理)、消防、电气、暖通、供配电、建筑智能化、电梯、室外总体等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配合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 ____ _______(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8月1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21.45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 址:福州市新权路29号,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353719
联系 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七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600347 38872096 传真:0591-38872072
联系人:黄先生 谢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