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1 | 数据编号: 31838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马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城公易采〔2015〕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马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537,600.00元
四、采购单位名称: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